四川规定未开学不得收学费

四川规定未开学不得收学费

据@四川日报 ,记者18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四川各地各校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各地各校开学复课严格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川教函〔2020〕112号)相关要求执行,未开学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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