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本》第三章 定義總體自然資本規則(對概念框架挑戰)7.2

《自然資本》第三章 定義總體自然資本規則(對概念框架挑戰)7.2

這種考量需要考慮風險厭惡,尤其要考慮是否應當應用預防原則。當涉及到可再生自然資本,有一些需要考慮風險厭惡的理由,最主要的是由於不可逆性:如果可再生資源被消耗至不能再生的閾值之下,將會沒有回頭路,或者至少沒有以不是很高的非對稱代價完成的。雖然瀕危物種的種群數量已在某些情況下被保護回到更加能夠自我維持的水平,但是生態系統的恢復通常是更困難的。古林地,顧名思義,是古老的:它們需要數世紀來生長,一旦被砍伐,這種木材將不能通過重新種植很多的新樹來代替。熱帶雨林是另一個例子。確實,樹林能夠再生,但是對於它們在此之前很長一段的時間的狀態來說卻不是的。

因為在很多情況下,閾值的精準大小是未知的,以及因為結果是不對稱的,所以值得小心。生態系統幾乎都是十分複雜的,平衡很多生物之間的關係,它們的複雜度讓經濟相形見絀。雖然經常有可能對一些特定物種的閾值有所掌握,但是很難知道何種程度的壓力會使生態系統終結。我們所瞭解的東西還太少,對於熱帶雨林中物種的數量通常只是猜測,許多物種還有待發現,而一些物種在它們被發現之前都已經滅絕。許多物種可能提供對生態服務有著重要的巨大益處的化學特性,只是這些我們不知道而已。這些選擇權價值正是採取預防性措施的成效的體現。生態系統可能會支離破碎,突然間,所有的一切都走向錯誤,所有的機會都將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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