宛城區法院:執行幹警週末奔赴山區強制扣押奧迪車

東方今報·猛獁新聞記者張定有 見習記者魏廣寶 通訊員趙倩 鍾琳

宛城區法院:執行幹警週末奔赴山區強制扣押奧迪車

陽光明媚,惠風和暢。4月11日上午,南陽市宛城區法院執行幹警薛超慶帶領執行員、公證人員和法警奔赴南召縣山底村強制扣押一輛被執行人殷某名下的奧迪車。

被執行人殷某於2017年10月向申請人李某借現金15萬元,約定了利息和還款日期。借款到期後,殷某未按期償還借款,申請人向宛城區法院提起訴訟。經該院審理依法判決殷某償還李某本金15萬及相關利息。但殷某仍不履行生效判決,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在執行過程中,執行幹警注意到,該案審理期間申請人保全了殷某名下一輛奧迪車,按照相關法律法規,需扣押該車輛。

宛城區法院:執行幹警週末奔赴山區強制扣押奧迪車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跋涉,執行幹警到達殷某居住的小洋樓,向其說明來意後,對其下達裁定書,告知他法院執行局要扣押其名下的奧迪車。如有異議,可申請執行異議,需將該車的買賣合同送達至法院;如無異議,法院屆時將對該車進行評估拍賣。隨後,兩名公正人員對執行現場全程錄音錄像,並對扣押車輛的外圍及內部結構進行留證,四名法警全程保障執法過程有序進行。按照法定程序,殷某在執行裁定書上簽字確認後,執行幹警將該車駛離並扣押。

此次扣押行動,只是宛城區法院執行幹警加班加點幹工作的一個縮影,他們不畏酷暑嚴寒,要麼深入到田間街頭執法辦案,要麼挑燈夜戰奮鬥在辦公桌前,要麼開著警車緊急趕赴執行現場……一件件“骨頭”般的執行案件被“消滅”,一個個申請執行人笑逐顏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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