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 将纳入“黑名单”

对于广大务工人员来说,最幸福的事,莫过于拿着一年的辛苦钱返乡过年。然而,这时期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高发期。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市人社、住建、工商等多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阜阳市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联合惩戒办法(暂行)》(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市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纳入“黑名单”,对其实施联合惩戒。

欠薪现象时时有
  案例一:颍东区枣庄镇的居民李保田(化名)是一名木工,常年在建筑工地工作。而同村的王生(化名)是名包工头。两年前,李保田受雇于王生,在工地做木工活,一干就是近两年。
  然而,当李保田准备向王生索要1.95万元工钱时,王生却多次以手头没钱拖延。为了索要这笔工钱,两人还曾发生过矛盾。此后,王生的态度更是强硬,拒绝支付李保田工钱。
  调解期间,枣庄镇司法所通过双方记工本了解王生确实拖欠李保田1.95万元工资,然而王生依然态度坚决拒绝支付。面对调解无效的情况,李保田只能尽量搜集证据,通过法律诉讼来解决问题。
  案例二:眼见年关临近,在阜城某建筑工地工作的50多名农民工,在市人社局、住建委、房产局等部门帮助下,拿到了60多万元欠薪。原来,这50多名农民工从2015年8月到2016年4月,一直在阜城某建筑工地上做木工。然而在索要工资时,他们却一直吃着“闭门羹”。


  在接到投诉后,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市房产局等部门共同办理此案,查明承建方因欠某搅拌站的钱被起诉,公司账户已被法院冻结。通过协调,最终承建方出具了相关单据,由开发方从工程款中扣除农民工工资,发放给这50多名农民工。
这些行为将纳入“黑名单”
  今后,再出现上述案例中的情况,失信单位将被纳入“黑名单”并被联合执法。人社局劳动检查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近日我市多部门联合下发《办法》,对于拖欠工资失信行为进行了说明,对于出现下列行为的,将在查处违法行为并作出处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管辖权限将失信行为单位和责任人纳入“黑名单”。
  这些失信行为有: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工资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五万元以上的;拒不接受人社部门依法实施的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住建、交通运输、水务、房产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且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相关管理部门做出的处理决定的。
  此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媒体曝光核实后拒不整改的,以及致使有关政府或部门被迫动用政府应急周转金或农民工保证金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也将被纳入“黑名单”。

  对于将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且符合上述失信行为的,以上单位和个人将一并列入“黑名单”。
“黑名单” 不只是名单
  “《办法》的出台,是多部门对恶意欠薪行为的联合惩戒。相比此前,这次‘黑名单’的威慑力更大,甚至直接影响到用人单位的存在等。”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据介绍,失信单位和个人一旦进入黑名单,市工商部门将视情节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其法人负有个人责任的,将在三年内不得担任公司法人、董事等职务;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房产局等部门,将在核定资质和招投标环节进行限制,并严格限制尚未解决拖欠工资问题的企业参加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还将把“黑名单”作为融资授信的参考。
  作为人社部门,会把“黑名单”中的失信单位或个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不定期开展抽查,加大执法检查频次,并对新发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重处罚。“相信通过这种‘一处违法、处处受制’的处罚方式,将大大减少农民工工资拖欠的行为。”该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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