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離開隔離點 富寧兩男子被行政處罰

私自離開隔離點 富寧兩男子被行政處罰

15日,記者從文山州富寧縣公安局微信公眾號“富寧警方”獲悉,近日,富寧縣公安局新華派出所在開展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依法查處2起境外旅居史人員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案件,給予行政處罰2人。

私自離開隔離點 富寧兩男子被行政處罰

自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開展以來,富寧警方嚴格按照“外防輸入、內防反彈”防控要求,認真抓好境外疫情輸入防控工作,積極配合縣疫情防控指揮部對從境外入境人員進行集中隔離,並對拒不執行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的境外入境人員進行依法打擊處理。

在集中隔離期間,違法行為人李某金(男,32歲,富寧縣板侖鄉人)於3月22日從馬來西亞旅遊入境返回富寧縣後,被安排到富寧縣疫情防控隔離點進行醫學隔離觀察,3月25日12時許其私自離開隔離點後一直未歸,拒不執行政府的隔離觀察規定;

另一違法行為人農某傑(男,21歲,富寧縣歸朝鎮人)於3月26日從泰國留學返回富寧縣後,在填寫雲南健康碼內容時,故意不如實填寫旅居史,造成疫情防控工作人員降低了對其的風險評估。

目前,因違法行為人李某金、農某傑的行為已違反了人民政府在緊急狀態下發布的決定、命令,富寧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富寧警方依法對違法行為人李某金處以行政拘留8日,對違法行為人農某傑處以警告的行政處罰。

警方提醒

當前防範境外輸入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境外返(來)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相關通告要求,對不主動報告或故意隱瞞有關事項,拒絕執行疫情防控措施,干擾破壞疫情防控大局的違法犯罪行為,富寧警方將堅決依法打擊處理,追究法律責任。戰勝疫情需要每一位公民的配合,這是對自己及家人的負責,也是對社會的負責。(掌上春城 記者張曦)

來源:昆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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