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授權經開區管委會多項土地管理權限

日前,北京市發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和亦莊新城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由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行使部分行政權力和辦理部分公共服務事項的決定》(以下簡稱《行權決定》)。

《實施意見》明確,加強產業佈局統籌,推動國家及北京市重大產業項目優先在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以下簡稱“經開區”)佈局。根據《行權決定》,由經開區管委會在亦莊新城區域內行使2509項行政權力,在經開區規劃範圍內行使區級政府行使的職權。

根據《實施意見》,到2022年,經開區地區生產總值實現2000億元以上,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突破6000億元(其中核心區完成5200億元)。在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方面,明確試點土地創新政策,支持經開區土地整理儲備機構納入自然資源部土地儲備機構名錄。由經開區負責亦莊新城範圍內土地一級開發和土地供應等土地管理工作,保障產業用地成本競爭力。完善財力分配共享機制,支持經開區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支持經開區建設國際人才社區,打造“類海外”社區環境,引進緊缺急需人才。

在推動產城有機融合方面,明確由經開區組織編制並實施控制性詳細規劃,科學謀劃城市空間佈局,統籌解決職住平衡問題。創新辦學辦醫方式,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在完善治理體制機制、賦予更大改革自主權方面,明確由經開區全面管理核心區經濟和社會事務。支持北京市出臺的改革開放政策在經開區和亦莊新城先行先試。堅持小政府、專業化改革方向,深化機構改革。

《行權決定》賦予經開區管委會165項市級管理權限,在亦莊新城225平方公里範圍內行使。在經開區管委會原有市級權限基礎上,北京市政府進一步向經開區管委會授予部分市級行政職權和公共服務事項。《行權決定》還賦予經開區管委會2361項區級管理權限,在165平方公里新擴區域行使。與土地相關的計劃與審批、土地一級開發和出讓管理權限,與經濟發展相關的經濟管理權限,與城市建設相關的開發建設權限交由經開區管委會統一行使。

賦權後,經開區管委會承擔亦莊新城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工作,承擔亦莊新城規劃範圍內土地一級開發和出讓管理工作。企業投資項目從項目入區到竣工投產的審批及關聯公共服務事項由經開區管委會辦理,其中,9項規劃事項由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委經開區分局行使。

(記者 周楚軍 段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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