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過份解讀《清單》(徵求意見稿)

農業農村部今年3月出臺《依法應按獸藥管理的水產養殖用物質類型清單的公告(徵求意見稿)》,相關媒體刊發題為《一紙公告讓數十萬人急了!水產“非藥品”全部要按獸藥管理?》引起眾多討論。

不要過份解讀《清單》(徵求意見稿)

如何解讀《依法應按獸藥管理的水產養殖用物質類型清單的公告(徵求意見稿)》

公告明確指出,這次徵求意見稿是指國家已批准的獸藥如:大黃末、氟苯尼考粉、複方甲苯咪唑粉和苯扎溴銨溶液以及草魚出血病滅活疫苗、注射用促黃體素釋放激素A2等6個“國標”產品本來就是GMP企業承諾規範生產的產品,何時成了“非藥品”?這個對當初通過獸藥GMP承諾的企業要加強監管力度。

致於非GMP企業是否允許生產含二氧化氯和過硫酸氫鉀製劑以及將漁肥納入標準化生產監管範圍,文件並沒有提及,討論無任何意義。

不要過份解讀。

不要過份解讀《清單》(徵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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