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男友談了5年了,跟我提分手後分分合合,最後堅決分手,我想挽回他,想去他的工作單位上班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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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你是怎樣看待這份感情的?我也不知道你是不是真的是很愛很愛他,愛到非他不嫁的那種地步?

如果是,我想我應該能理解你會問這樣的問題了。

兩個人談了五年,他提分手,然後分分合合,我想會這樣應該是你在堅持吧!或者說,是你堅持多一些吧!

其實,一段感情走了五年,真的該定性了,兩個人的好與不好,大家都已經很清楚了,到底要不要接受對方的這個樣子,心裡也該有了答案。

所以,你們走了五年還在一起,按理說這份感情應該趨於穩定了。

你很愛他,走的越遠愛的越深,可他卻覺得到了盡頭,所以提分手,所以糾纏到最後還是分手。

他真的不愛你了,準確的說應該是厭了,倦了,變心了,沒有信心和你共渡一生了,還或者覺得和你過一生不值得了,所以分手了。

一段感情要想長久真的要你情我願才對的,勉強得來的愛就像乞求,對方的心態會高高在上,更不會去珍惜你。

去挽回一個變了心的人,真的不能逼的太緊,你去他單位上班,天天,時時,都在他眼前,這樣我怕不僅不能讓他回心轉意,反而會讓他更反感,兩個人離的更遠!

所以,你真的要想好,這份愛真的還能回來嗎?他真的還會愛你嗎?真的要去得到一份勉強的幸福嘛?

我知道放棄很難,但比起一生的折磨和痛苦,暫時的傷心,總是要好些的!




白浪灼痕


你怎麼不長點記性呢?難道還要這樣分分合合5年再5年,然後沒有結果到那時也沒有然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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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處五年的男朋友提出分手,是經過他深思熟慮的結果,說明你不是他相伴一生的愛人,倆個人不適合在一起,你要接受這個現實。

如果你硬去他單位工作,想挽留這段已經結束的感情,倆個人見面更顯尷尬,對雙方都不利。

長痛不如短痛,你何不重新開始尋找下一段感情呢?

男孩子小李,二十四歲那年在日本留學,打工期間認識一個女孩子,她也是中國人剛好是老鄉。

在陌生的國度巧遇同鄉很是親切,她也沒有男朋友,一來二去,倆個人互相產生愛慕,漸漸有了好感,確定了戀愛關係。

男女雙方一起工作,感情升溫很快,一年後的某天,女孩突然感冒發燒臥床不起,一天沒有上班也沒有吃飯。

小李晚上十點下班,去女孩住處給她買了喜歡吃的飯並陪伴她,深夜女孩病中獨自一人,看到小李買回來可口的飯菜,女孩非常感動。

人只有在患難和生病的時候才能感知感動別人對自己的關愛。

從此以後女孩搬到小李那裡倆個人互相搭夥做飯,同吃同住,宛如一家人。

甜蜜的生活維持了六年,倆個人決定領取結婚證,通知雙方父母,年底結婚。

就在這期間女孩被公司派回國內開拓市場,二個人開始聚少離多的生活,過了二年分居的日子,女孩提出分手。

小李滿腔熱情對女孩付出了六年的感情,一下子被擊打的粉碎,那時期小李就像生活在冰窟裡,周圍的人與事再也燃不起興趣,每天麻木的生活著。

過了些日子,父母,親朋好友給小李介紹女朋友相識,小李避而不見,徹底把自己的感情封閉起來了。

又過了五年,小李已經三十五歲了,一次偶然的機會遇到一個心動女生,倆個人有著相同的經歷,都是被對方拋棄,現都是正在獨自療傷,倆人有種相見恨晚,惺惺相惜的感覺。

倆個人可能有太多的相似經歷,也可能被情傷害太深,所以這次相遇互相格外珍惜。

愛情只有遲到,從未有過缺席。戀愛是雙方心與心碰觸產生的電石火花,不是單方面的相思。

結束一段不屬於自己的感情,時間的拐角處還有另一份緣分,情意綿綿等著你。

人的心裡都有一種喜新厭舊情結,對於戀愛婚姻也是一樣,倆人初見,容易隱藏各自觀點,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現出來,隨著時間的增長,彼此熟悉了,對於事情的看法,各舒已見,不在迎合對方,各自心態也就慢慢暴露出來。

戀愛時間不易過長,因為沒有婚姻的法律保護,倆個人容易各奔東西。

建議:你不要去他單位工作,這樣死纏爛打只會讓他更加反感。如果他心裡已經把你放下了,就是勉強結婚後也會離婚。

振作起來,相信在時間的拐角處,有一個更愛你、珍惜你的愛人深情的在默默等著你的惠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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