莉給我發信息,問我借2萬塊錢。
我問,離了?
她說,正在籤協議,房子給我,兒子給他,我一次性付給他20萬。
我問,這次這麼痛快?
她說,他就是想要錢。
我說,這些錢,在他手裡放不了多久,又揮霍了。
莉說,肯定的。
我把錢轉給了她。
過後,我又有些後悔。咱倆只是幾覺之緣,這些錢值不值?
不都說一日夫妻百日恩嗎?
扯!
夫妻還大難臨頭各自飛呢!
我越想越覺得不值。雖說是借,我也沒打算要,她應該也沒打算還。後來想想算了,誰讓咱那次壓到人家頭髮了呢,應該很疼吧?
最可怕的是啥?
我發覺,這幾天我的心態漸漸發生了細微的變化。對她的好感慢慢消失,心裡逐漸滋生出厭惡之情。
最直觀的表現是啥?
現在看到她發的信息就頭疼,不想多說一句。以前可是寶貝兒寶貝兒的叫人家的。
有時想想又覺得挺內疚,至於嗎?覺得挺對不起她的,畢竟人家也曾經做過幾天咱的人。
我把這件事當成一面鏡子,察覺人性。
我自認為是一個包容、大度的人,但是通過這件事,我覺得自己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包容。甚至感覺自己有點小肚雞腸。
所以,當一個人落水時,倘若求助朋友,那麼,最終你們大概率連朋友也做不成了。
朋友之間,如果牽扯到金錢,最好是合作共贏的模式,以生意人的身份合作,以朋友的身份回饋。否則,雙方多數是雞飛蛋打,甚至反目成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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