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悅他人,不如做真實的自己

取悅他人,不如做真實的自己

林語堂在《人生不過如此》中寫道:人生不過如此,且行且珍惜,自己永遠是自己的主角,不要總在別人的戲劇裡充當配角。


取悅他人,不如做真實的自己

面對世人非議,一句怒懟:沒有按照你們的想法去追求所謂的體面真是抱歉了,但我怎麼過是我自己的事情。

那個又颯又酷的王菲活出了多少人心中的樣子。

然而,做自己看似最簡單不過的事情,我們總是在走著走著丟了自己。

總想取得別人的認可,總想獲取別人的肯定,總是隨著別人的態度而陰晴不定,總是對別人的評價耿耿於懷,總是被別人的意向牽著鼻子走,活的太累太憋屈,越活越沒有自己。

其實,何必呢?

靠取悅換來的關係,終不會長遠,自己都不是自己了,又怎麼會舒服。

記住:凡是不舒服的關係,都是錯誤的。

取悅他人,不如做真實的自己


取悅他人,不如做真實的自己

正確的關係,首先是舒服的做自己。

這不僅體現在感情中。最牢固的關係,一定是能讓你做真實的自己。正如蘇芩老師說的:

當一份感情讓你變得小心翼翼,那終究你會失去它。太小心的去愛一個人,會漸漸失去自己。

當一份感情讓你變得沒心沒肺,它或許不是最完美的,卻一定是最長久的。

所以,如果是靠取悅換來的感情,那就放手吧,正如莫言所說,因為沒有對等,永無平視;沒有對等,永無尊重。

包括在職場中,你的取悅,也根本不會贏得對方真心的敬重,只會讓他看穿你的卑微與小心而更加不會珍惜。特別認可成功學之父奧裡森·馬登的一句話:

一旦我們踏入社會,人們就會從我們的臉上、從我們的眼神去判斷,我們到底賦予了自己多高價值。

所以,靠取悅做出來的人情終究換不來真心,即使你拿出天使的心也換不來天使的禮遇。


取悅他人,不如做真實的自己


其實,即使在很多很小的事情上,過多的考慮別人,只會讓你失去了前進的堅定,越走越迷茫,最終無所適從。哪怕寫文章,寫自己喜歡的,比寫別人喜歡的更重要。

做自己,吸引來的才是你靈魂摯友,這樣的關係不需要取悅,不需要精心維繫,不需要小心翼翼,你只要做自己就好。

畢淑敏說,他人的判斷固然重要,但最重要的是我們對自己的評判。

生命對我們,是僅有一次的饋贈,為什麼不做真正的自己。

取悅他人,不如做真實的自己

做自己,是對他人的負責,更是對自己的負責。

關係中,最重要的是“真實”,因為只有真實遇到真實,才會帶來結果上的自然忠誠。這股力量不是來源於外部規則,而是兩個生命之間的自然選擇。

取悅別人,本質上也是一種欺騙。

欺騙的不僅是別人,因為戲演的再好也有落幕的時候,總有一天,別人會發現那不是真實的你。

欺騙的還是自己,因為再多的風光再多的簇擁、讚美,你最終會發現都無法讓那個真實的你感到真正的快樂。

所以,與其處處考慮、太在意別人的想法,搞的自己無所適從、凡事小心翼翼、畏手畏腳,不如放開勇敢做自己。正如丹尼爾·拉波特所說:

如果你想要自己的一生充實、有價值,唯一可選擇的,就是做真實的自己。

只有當做自己的時候,內心才會自然結出勇氣、期待、熱情等這些源源不斷的動力。

只有真正的自己,才會讓你容光煥發。

真正的成熟,是堅定的做自己。


取悅他人,不如做真實的自己


取悅他人,不如做真實的自己

做自己,吸引來的才是真心欣賞你,與你真正的志同道合者。

做自己,邂逅的才是真正懂你的人,才能抵達彼此靈魂的深處。

這樣的關係,無需取悅,處著不累,處著舒服。

這樣的關係,是深層次的吸引,是靈魂與靈魂的心心相印與惺惺相惜。

這樣的關係,是彼此的心意相通,是靈魂與靈魂的共識、共鳴、共振。

這也就是著名的吸引力定律:

當思想集中在某一領域的時候,跟這個領域相關的人、事、物就會被它吸引而來,

所以,真正的關係,不是靠取悅,而是靠自我的人格吸引。

所以,與其費心思取悅別人,總是處心積慮琢磨別人的想法、喜好,活得沒有自我,不如畜養平和之心,安靜的自我升值。正如諾貝爾得主屠呦呦所說,豐富自己比取悅他人更有力量。

你若盛開,蝴蝶自來。


取悅他人,不如做真實的自己


真的,人就那麼一輩子,去做真實的自己,去做自己喜歡的事情,去走自己喜歡的路吧。

用真實的自己,打開屬於自己的天地,幹著有勁。

用真實的自己,經營一段真誠的關係,處著不累。

用真實的自己,贏得一群忠實的夥伴,不懼失去。

取悅他人,不如做真實的自己。


取悅他人,不如做真實的自己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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