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旅遊公司退房租,算違約嗎?為什麼?

艾美旅遊


其實簡單來說,疫情確實是不可抗力,

但是旅行社因疫情無法經營,沒有錢付房租,這是間接導致的,不是不可抗力的直接因素。給你的建議是,儘快解約,之後再走法律和仲裁的程序。

儘快解約是把合同解除的日期提前,減少損失,切不可再拖下去。

之後再走法律程序,如果達不成你想要的結果,建議走法律程序,因為疫情原因,房租交不上,這個最後最後還是需要法院的決定。


非常同情題主,現在肯定是百爪撓心的,很無奈,因為我也是從業十幾年了。

國家現在給的政策也只是國有房屋出租進行租金的減免,但是到了地方上,又有幾個旅行社租的是國家的房呢?所以倒黴的肯定是大多數。


合同畢竟是合同,就如同一個客人找咱們報了名去旅遊,因為疫情導致的無法出行,這個還是我們旅行社來承擔。

這裡面看似前後都是我們旅行社倒黴,其實是因為我們是經營者,這就是經營風險。

只能希望疫情早早過去。


三日為晶


首先回答您關於“疫情之下違約是否屬於不可抗力”的問題。對於“不可抗力”,是屬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此次疫情是否能夠構成合同履行時的“不可抗力”,主要看此次疫情對於你們雙方合同履行是否構成根本的影響,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一般情況下,法院對於“不可抗力”是有嚴格審查的,所以您需要舉證證明此次疫情對您有重大影響,導致您無法履行合同,否則不會被認定為不可抗力。

其次回答您一個月免租的問題。關於免租問題,要看您合同是否有此約定,如果沒有合同約定,要看後續你們雙方溝通過程中是否對此內容產生了合意,否則您很難主張一個月的免租。

最後,疫情確實有其特殊性,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北京—王穎律師


目前主流觀點包括全國人大法工委發言人的講話也是認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屬於不可抗力。根據《合同法》94條第一款,因不可抗力而導致合同目的實現不了的,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而引發的解除合同,無需承擔違約責任。但是是否構成不可抗力,合同目的是否實現不了,最終還是要經過法院或仲裁機關來認定。關於免租期間的房屋租金正常應該予以補齊。為了止損,您應該及時告知出租人解除合同,並及時辦理房屋的交接手續。最終雙方協商不成,及時訴訟解決糾紛。(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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