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教育日,檢察官邀您參加普法集會

國家安全

人人有責


-- 4.15 --

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


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


國家安全教育日,檢察官邀您參加普法集會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關於總體國家安全觀,提高全民國家安全意識,增強全民國家安全責任,4月15日上午,在監利縣委的統一組織下,監利縣人民檢察院派出4名幹警參加了在玉沙廣場集中開展的以《國家安全法》為主要內容的宣傳教育活動。

國家安全教育日,檢察官邀您參加普法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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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現場,4名檢察官擺起小攤兒,向群眾散發宣傳手冊,介紹《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反間諜法》《反洗錢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規,為群眾答疑解惑,讓人民群眾進一步瞭解“什麼是國家安全”“怎樣維護國家安全”等知識,懂得如何依法履行自身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職責和義務。

國家安全教育日,檢察官邀您參加普法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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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國家安全教育宣傳活動的開展,有助於動員社會公眾主動參與到維護國家安全的各項工作中,提高全民參與國家安全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營造 “國家安全,人人有責”的濃厚社會氛圍,推動全社會形成維護國家安全的強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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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提示


作為普通公民,關於“國家安全”,這些與您有關:

《國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條 公民和組織應當履行下列維護國家安全的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關於國家安全的有關規定;

(二)及時報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線索;

(三)如實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證據;

(四)為國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條件或者其他協助;

(五)向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和有關軍事機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國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不得向危害國家安全的個人或者組織提供任何資助或者協助。


國家安全教育日,檢察官邀您參加普法集會

來源|“正義監利”微信公眾號

作者|範婷婷

責任編輯|彭威 劉思雨

編輯|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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