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防汛抗旱指揮部關於落實全州重點河流湖泊水庫重點防洪城鎮防汛責任制的通知

大理州防汛抗旱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家、省州各級黨委、政府和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關於防汛抗旱的各項指示要求,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防汛工作方針,努力做好今年的防汛工作,確保我州主要河流、湖泊、重點水庫、重點防洪城鎮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關於防洪工作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的有關規定,現將我州主要河流、湖泊、重點水庫、重點防洪城鎮的各級政府責任人(含州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分工名單通知如下(詳見附表)。如責任人工作變動,由繼任人負責相應工作。

各成員單位應根據各自的職能,建立健全本部門的防汛組織機構,全面做好安全度汛各項工作,抓緊做好自查自檢,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安全度汛。

大理州各縣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要儘快落實轄區內河流、湖泊、水庫、壩塘、重點防洪城鎮的聯繫責任人,並在媒體上進行公佈,接受社會監督。各級黨委政府及防汛安全責任人要以高度的責任心和使命感認真履行職責,從講政治、保全局的高度,切實擔負起防汛保安全的重任,紮實有效地抓緊做好汛前的各項準備和防汛指揮調度,防患於未然,力求使災害損失減小到最低限度。

大理州防汛抗旱指揮部

2019年4月23日

附件一

大理州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聯繫重點河流主要職責及分工名單

主要職責:

1.督促檢查所聯繫河流的防汛準備工作,搶險物資的儲備,搶險隊伍的落實,防汛預案措施的制定,水毀工程修復,防汛搶險責任制落實等情況。

2.掌握江河防汛的各種信息動態,儘可能幫助解決一些實際問題,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

3.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州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反映情況、問題,提出合理化建議,一旦發生險情、災情,立即投入組織搶險救災工作。

分工名單:

1.西洱河:

陳體韜(州環保局副局長)

蘇志敏(州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

2.黑惠江洱源段、彌苴河:

張志軍(州水務局副局長)

李映星(州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3.賓川桑園河:

魯學詩(州農業農村局副局長)

王盛天(州公安局黨委委員、政治部主任)

4.南澗河:

楊桂榮(州氣象局副局長)

李志堯(州廣播電視局副局長)

5.鶴慶漾弓江:

陳鴻飛(州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

尚國志(州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

6.沘江雲龍段、獅尾河:

李建平(州能源局副局長)

鄭巍黎(州商務局副局長)

7.彌渡彌城河:

彭建華(州發改委副主任)

李澤紅(州地震局副局長)

8.永平銀江河:

董建勳(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楊欣洪(州自然資源與規劃局副局長)

9.巍山西河:

何 雲(州財政局副局長)

袁耀鐸(武警大理支隊副支隊長)

10.黑惠江漾濞縣城段、雪山河:

李慶敏(州文化和旅遊局副局長)

李 偉(州消防救援支隊副支隊長)

11.大理市波羅江:

湯培德(州委宣傳部副部長)

曹俊偉(大理州森林消防支隊參謀長)

12.祥雲中河、禾米河:

呂錫培(州民政局副局長)

郭其雲(州教育體育局副局長)

13.黑惠江劍川段、金龍河:

段 辰(州應急管理局副局長)

和仕華(大理水文分局局長)

大理州防汛抗旱指揮部關於落實全州重點河流湖泊水庫重點防洪城鎮防汛責任制的通知

大理州防汛抗旱指揮部關於落實全州重點河流湖泊水庫重點防洪城鎮防汛責任制的通知

大理州防汛抗旱指揮部關於落實全州重點河流湖泊水庫重點防洪城鎮防汛責任制的通知

大理州防汛抗旱指揮部關於落實全州重點河流湖泊水庫重點防洪城鎮防汛責任制的通知

原標題:大理州防汛抗旱指揮部關於落實全州重點河流湖泊水庫重點防洪城鎮防汛責任制的通知

審核:字丹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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