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新個稅法通過,凸顯5大亮點!

導讀:今日(31日)下午,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至此,七次大修後的新個稅法正式出臺!本文重點分析了新個稅法的五大亮點,以使讀者更清晰的瞭解本次修法的核心內容!

重點!新個稅法通過,凸顯5大亮點!

點擊文末“瞭解更多”可免費領取會計課程資料哦

8月31日下午,關於修改個人所得稅法的決定經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至此,七次大修後的新個稅法正式出臺!本文重點分析了新個稅法的五大亮點,以使讀者更清晰的瞭解本次修法的核心內容!

一、“起徵點”確定為每月5000元

新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6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費用六萬元”即個人所得稅法綜合所得的費用扣除標準,也成為免徵額或起徵點。將這筆費用按月折算可以得出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規定免徵額為5000元/月。這跟此前工資薪金3500元/月相比有所提高。

這一免徵額標準的確定主要依據城鎮居民的人均基本消費支出水平、勞動力負擔係數、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三大要素測算。財政部部長劉昆在對個稅法修正案草案一審稿作說明時曾指出,每年6萬元的標準綜合考慮了人民群眾消費支出水平增長等各方面因素,並體現了一定的前瞻性。按此標準並結合稅率結構調整測算,取得工資、薪金等綜合所得的納稅人,總體上稅負都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別是中等以下收入群體稅負下降明顯,有利於增加居民收入、增強消費能力。

雖然此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改針對起徵點採取了“一刀切”的做法、並且提高的幅度不大,但是考慮到增加了一些專項附加扣除,擴大了低檔稅率的級距,這次的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將給中低收入納稅人帶來綜合的減稅效果。

二、減稅向中低收入傾斜

歷經此次修法,綜合所得適用的稅率跟此前工資薪金稅率一致,均是3%~45%的超額累進稅率,但是稅率級距有所調整。擴大3%、10%、20%三檔低稅率的級距,縮小25%稅率的級距,30%、35%、45%三檔較高稅率級距不變。級距的調整進一步降低了中低收入者的稅負。

新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與工資、薪金所得個人所得稅率對比

重點!新個稅法通過,凸顯5大亮點!

點擊文末“瞭解更多”可免費領取會計課程資料哦

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新舊稅率比

重點!新個稅法通過,凸顯5大亮點!

點擊文末“瞭解更多”可免費領取會計課程資料哦

三、贍養老人支出可稅前扣除

三月份的政府工作報告指出,本次個稅改革的重點是從分類稅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轉變、提高費用扣除標準和增加專項費用扣除,對納稅人來說均是降稅減負的利好舉措。根據新個稅法的規定,在扣除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和“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外,還增加了專項附加扣除項目,包括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納入新個稅法,標誌著我國個稅改革的一次重大進步。

目前,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等尚不明確,最終將由國務院出臺新的實施條例來確定,並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相較於將“專項附加扣除的具體範圍、標準和實施步驟授權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商有關部門確定’”,由國務院確定體現了稅收法定的要求,符合《立法法》的規定,更好的維護了法律權威。

就專項附加扣除的標準而言,由於新個稅法將於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考慮到稅收徵管技術和實踐問題,從實質公平、操作簡單出發,將主要採取限額或定額的扣除方法。

四、稿酬所得等收入擬增加費用扣除

此次個稅改革,擬對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和特許權使用費等四項勞動性所得實行綜合徵稅。決定草案在“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部分明確規定,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擬以收入減除20%的費用後的餘額為收入額。在此基礎上,考慮到稿酬所得需要長期的智力投入,在稅負上應給予一定的優惠,決定草案規定,針對稿酬所得的收入在減除必要費用的基礎上,再減按70%計算。以體現量能課稅、淨所得徵稅的原則。

對於全部或部分擁有工資薪金、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的個人而言,將上述四項收入彙總後,扣除基本減除費用和“三險一金”後,再扣除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專項附加扣除,以及個人購買的商業健康險等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項目的最終餘額是其應納稅所得額。

五、新個稅法分兩步實施

第一階段為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納稅人的工資、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五千元以及專項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並適用新的綜合所得稅率。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先行適用新的經營所得稅率。這意味著所有工薪階層都能儘早享受到減稅紅利。

第二階段是2019年1月1日之後,新個稅法全面實施,相較於第一階段,由於增加了子女教育支出、繼續教育支出、大病醫療支出、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贍養老人支出專項附加扣除,減稅幅度將會更大。

本次個稅法修訂是 《個人所得稅法》自1980年出臺以來的第七次修訂,通過提高基本減除費用標準,增加專項附加扣除,優化調整稅率結構、擴大低檔稅率的級距等方式,減輕了廣大納稅人、尤其是工薪階層的稅收負擔,使個人所得稅稅負水平更趨合理,開啟了分類稅制向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的重大轉變,我國個人所得稅制改革邁出了關鍵一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