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廣電網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收到中國證監會陝西監管局警示函的公告

證券代碼:600831 證券簡稱:廣電網絡 編號:臨2020-023號

轉債代碼:110044 轉債簡稱:廣電轉債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2020年4月30日,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現將決定書內容公告如下:

一、《關於對陝西廣電網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陝西廣電網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2日,你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2019年虧損9,500萬元到10,500萬元。你公司未按相關要求及時進行業績預告,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根據該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複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複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二、《關於對王立強、韓普、王亞玲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王立強、韓普、王亞玲:

2020年4月22日,陝西廣電網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電網絡)披露2019年年度業績預虧公告,預計2019年虧損9,500萬元到10,500萬元。廣電網絡未按相關要求及時進行業績預告,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以下簡稱《辦法》)第二條第一款、第二十五條的規定。

根據《辦法》第五十八條第三款的規定,你們作為廣電網絡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財務總監,對上述信息披露違規問題負有主要責任。根據《辦法》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們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

公司及相關責任人員將引以為戒,認真整改,堅持規範、發展兩手抓,嚴格內部控制,強化內控執行,努力防範化解經營風險,切實提高規範運作水平和發展質量,保證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

特此公告。

陝西廣電網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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