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常州市统计局

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4月23日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市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54756个,比2013年末增长41.7%;从业人员127.6万人,比2013年末下降4.2%。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3367个,占97.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10个,占0.9%;外商投资企业879个,占1.6%。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4个,占全部企业的0.02%;集体企业63个,占0.1%;私营企业51937个,占94.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0.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9.8%,外商投资企业占9.9%。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02%,集体企业占0.02%,私营企业占70.5%(详见表2-1)。

常州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34个,制造业54446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76个,分别占0.1%、99.4%和0.5%。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3.1%、10.3%和9.8%。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1%,制造业占99.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0.7%。在工业行业大类中,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4.7%、13.8%和9.1%(详见表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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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2791.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6.9%。负债合计7243.7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705.0亿元(详见表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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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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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市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496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2.3%。其中,新材料产业388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5.9%;高端装备产业346个,占23.1%;节能环保产业210个,占14.0%。

2018年末,全市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561个,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2.3%。

(五)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1582个,比2013年增长22.3%,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4.2%。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4.7万人年,比2013年增长16.9%。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81.1亿元,比2013年增长68.6%;R&D经费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为1.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主营业务收入之比详见表2-5。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3632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818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36.6%和31.9%;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8%,比2013年下降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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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市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5741个,从业人员58.6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55.8%和10.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5728个,占99.8%。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03%,集体企业占0.2%,私营企业占96.8%。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96%。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04%,集体企业占0.10%,私营企业占91.24%(详见表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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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0.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0.7%,建筑安装业占21.5%,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37.4%。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63.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1.4%,建筑安装业占18.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6.8%(详见表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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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29.1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80.5%。负债合计1168.6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597.0亿元(详见表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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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3]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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