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可以優先考慮保險經紀人

保險既是我要做一輩子的工作,也將是我這輩子的事業。

從業期間經歷過一些波折。在2014-2015期間,每每見到親朋,坐下來就會忍不住叨叨保險,於是乎有人架不住我的猛烈攻勢,屏蔽了我。對於見面請求也避而遠之。後來想,總不能一直這樣人見人躲吧,於是經過近1年的尋覓,終於在2016年,我成功轉換了自己的角色,成為一個保險經紀人。

買保險,可以優先考慮保險經紀人


近日,遇到兩個“後悔”的諮詢。一個是知乎網友,32歲時買了某公司重疾,年交保費7900+,後來連續兩年升級,保費破萬,不堪重負來到知乎尋找解決方案;另一個也是網友經過2年兜兜轉轉,也承受不了另一家大牌過萬保費的壓力,回頭來諮詢。

我不禁想到銀保監直屬網站保險知識大講堂中對保險經紀人的推薦理由就有節約成本一條。為此讓我覺有必要對保險經紀人和保險代理人的區別做一個梳理。


1、在政策中看導向

保險經紀人保險代理人是國內允許從事保險銷售業務的兩種業務體制。說到二者區別,必不可少的會提到政策依據,即全國保險業務猿的聖經,經過三次修訂的《保險法》。

買保險,可以優先考慮保險經紀人

根據法條規定,國內從事保險業務的只有這兩類人。不過從定義看,二者立場不一樣:保險代理人與保險公司是代理關係,相關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保險經紀人代表投保人利益,提供中介服務。

如果說政策面的規定過於乾癟,那就不得不提行政主管部門的態度,銀保監會中介部主任姜波期刊雜誌《保險業風險觀察》中,撰文《姜波:對當前保險中介監管工作的幾點認識和思考》,本文被視為中介監管的頂層設計。同樣的話,他也在2019清華五道口全球金融論壇保險之夜分論壇講話時,再次提到這樣的“設計理念”。他的文章比較長,就節選幾個重點為眼哥的看客解惑。

2、在監管角度看現狀

文中提到,目前全中國有2000萬保險從業者,其中保險代理人800萬,專業代理機構銷售人員334萬,經紀機構執業人員23萬,公估機構執業人員2萬。

23萬經紀人VS 1200萬代理人,這數據也許還不能說明問題,不過這張圖片或能反應一種現象:

買保險,可以優先考慮保險經紀人

他們三個其實是各自公司名下的保險代理人,但在LinkedIn中,他們都不約而同的為自己添加了保險經紀人的標籤,顯然這個詞成了業界時髦的名詞。

3、從供需關係看趨勢

姜波主任在講話中第二部分的主題是,產銷分離是行業走向成熟的重要標誌。意思是現在保險行業的供需關係是產銷一體為主,而並非更良性的產銷分離的業態

買保險,可以優先考慮保險經紀人

前文提到的產銷分離,我認為不是針對他下轄的800多萬保險公司代理人而言的,而是334萬專業代理機構業務員和23萬保險經紀人說的。

產銷不分有什麼缺點?因為產銷沒分離,各保險公司產品同質度高,消費者難以辨識,且與消費者多樣化需求存在較大差異,所屬代理人效率低,消費體驗差。至於實際體驗,正在撥冗看此文的你,想必是有親身體會的。

在供需關係層面,所有保險從業人員都是服務供應方,產品不是他們研發設計,理論上不會形成系統性金融風險。不過千萬量級的一線人員直接面對消費者,極可能因“量變”而產生“質變”,防止金融風險跨領域傳遞,損害消費者利益,危害金融安全。

可能危及金融安全,由此可知為什麼政策、主管領導要支持保險中介的發展了吧。

4、感受銀保監官網的風向

對於保險中介的支持,除了主管領導的公開講話,還有銀保監官網強勢的廣而告之。

銀保監會下轄的政府網站保險知識大講堂——保險中介——保險經紀人中為保險經紀人“站臺”,從三個維度分析了選擇保險人的優勢。

以下官妹的話,我就不添油加醋了,原文照發吧:

(一)服務全面。保險經紀人能夠為客戶提供從風險評估、風險分析、風險防範、風險轉移到災後防損、索賠等全方位、全過程、專家式的服務以及出租、擔保和項目融資等增值服務,可以大大拓展和深化由保險公司提供的傳統服務,大大降低風險管理過程中出現遺漏和錯誤的可能性,同時避免客戶在自己不具備優勢的風險管理領域浪費大量的資源。特別是客戶所面臨的風險狀況比較複雜多變,保險經紀人的介入就非常有必要。

(二)降低成本。保險經紀人憑藉其特殊的市場地位,可以幫助客戶在獲得合理、充分的保險保障的同時,有效地降低投保成本。保險經紀人由於精通保險技術、熟悉保險市場的運作方式,能夠充分考慮投保企業的實際情況,為企業量身定做最適合的保險方案,使客戶能夠以科學、合理的保險條件獲得充分的保險保障。如有必要,保險經紀人還可以幫助客戶在國際市場安排保險計劃。此外,保險經紀人可以通過風險管理使客戶保險標的的風險狀況有所改善,容易獲得更為優惠的承保條件;保險經紀人一般與保險市場上的多家保險公司都有通暢的詢價渠道,通過市場競爭機制,可以合理降低費率。事實上,由於保險經紀人擁有大量的客戶資源,所以保險公司為了擴大市場份額,往往會給予保險經紀人額外的費率優惠。

(三)降低投保風險。一方面,保險經紀人作為客戶的代表,可以利用自身的專業知識,對保險公司的不合理行為及時提出不同的意見,避免保險公司利用其專業技術上的不平等的優勢地位損害客戶的利益。另一方面,在法律上,保險經紀人代表投保人的利益。如果因保險經紀人的過錯在投保、協助索賠等環節上給投保人造成損失,保險經紀人要承擔賠償責任。

5、客戶眼中的保險經紀人

這兩張圖片是同事公眾號轉來的,算是最近的客戶的看法了:

買保險,可以優先考慮保險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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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看明亞保險經紀官方公眾號2017.11.20發的軟文“一家堅守13年的保險經紀公司,聽聽他們怎麼說!”中部分客戶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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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保險

你選擇我,緣分使然;

為你服務,職責所在。

只不過,我前期態度非常傲慢:諮詢保險,付押金,方案執行後,全額退還。

我既要驗證你的誠意,也有為彼此節約時間的義務。

時間,是我們都不能忽略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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