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要闻】我市大气水环境质量获国家考核“四最”评价

【时政要闻】我市大气水环境质量获国家考核“四最”评价

近日,生态环境部通报指出,吕梁市空气质量在汾渭平原实现了PM2.5浓度最低、重污染天气最少、PM2.5降幅最大,水环境质量在全国333个地级城市中改善幅度最大。

监测数据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吕梁市区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指数为5.28,同比降幅22.47%,在全省11个设区市排名第1。优良天数67天,同比增加7天,未出现重污染天气;9条河流11个国考断面总体有所改善,其中6个断面同比实现好转,劣V类断面由5个减少为3个,河流指数由37.72降至8.155,降幅78.38%。

我市大气水环境质量实现持续改善,是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和“三篇光辉文献”重要指示精神的结果,也得益于市委、市政府以上率下亲力亲为推进污染防治攻坚的决心。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把省委书记楼阳生领办吕梁磁窑河水环境治理和焦化行业对标提质改造作为全领域、全行业生态环境治理总牵引,把省长林武部署的黄河(汾河)流域水污染治理四大工作任务作为攻坚的统揽和主线,对标对表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坚持生态环保重点工作任务工程化、项目化推进,全市安排总投资104亿元115项污染防治攻坚重点工程并实行清单化管理,着力解决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全面强化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实“一断面一方案”“一口一策”。目前,汾河流域确认保留的218个入河排污口已完成整治217个;黄河流域初步排查的489个入河排污口正在按进度要求全力推进。同时,强化考核问责,对环保指标和突出问题实行“一天一预警、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约谈、一季一问责”,对重点河流沿线40个煤矿、5个焦化企业和11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开展了执法检查,检查发现问题52个,立行立改22个,限期整改30个。

“生态环境质量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我市将坚决扛起污染防治攻坚这一重大政治任务,精准解决市区扬尘污染和机动车污染严重的问题,加大对孝义、文水、汾阳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的有效帮扶,总结推广文峪河、三川河水质改善采取的措施和汾阳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做法,扎实推进《全市2020年污染防治攻坚决战决胜实施意见》和蓝天碧水2个决战计划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全面完成,让人民群众在生态环境方面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

记者:罗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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