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没赢,人性没赢,到底是谁赢了?——江歌事件

最近看了一篇文章,我觉得说的很有道理。

人们都说,有权利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愿景,于是数十万人请求处陈世峰死刑。人们都说,有权利表达自己的情感和态度,于是网上对刘鑫骂声一片,甚至人生攻击。人们都说,有权利表达自己的看法和观点,于是我写了这篇文章。

推荐大家去看一部美剧《黑镜》,在其中一部《全网公敌》的剧情设定中,人们可以在推特上投票,每天在#去死#话题中排名第一的人,将会死去,于是人们,疯狂了。

这只是在电视情节上才会出现的情节,但是在现在的社会中,也出现了这一种“投票”的工具,我们到底该如何理性的去使用?

在很多的自媒体文章中,矛头不是对准了真凶陈世峰,而是江歌的闺蜜刘鑫。刘鑫确实有很多做的不对的地方,但是法律是法律,人性是人性。人情大于法理吗?

为什么会这样呢?陈世峰作为凶手,会接受法律的制裁是必须的,这样的话题有讨论的吗?法律已经写定了,不以人意志转移。但是人性就不一样了,一千个人有一千种看法,一千个人就能有一千条评论。


更有一些比较有影响力的自媒体,带头举起了“制裁人性”的大旗,砸向了刘鑫。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推动舆论的热潮。

正义没赢,人性没赢,到底是谁赢了?——江歌事件

该文标题

正义没赢,人性没赢,到底是谁赢了?——江歌事件

文章评论

文章中,作者直接使用了倾向性的主观判断陈述句,使用了“人渣”,“混蛋”等明显带有人身攻击的字眼,具有片面性。我们常常说明星们,作为公众人物,公开讲话是要注意自己的言行,要理性客观。自媒体人写的文章,就不算公开讲话了吗?

作者甚至在评论中直接说出不讲道理,要直接杀人。现在到处说要讲道理,要按法律,到了这里怎么又不讲道理了?这篇评论获得了2万的点赞,凭着自己的一时意气,在网络上发布带有主观片面的文章。

十数万人联名请求处以陈世峰死刑,这算不算要挟民意,妨碍司法公正。

刘鑫的人性到底该如何制裁?谁有这个权利来制裁?她到底该得到怎样的下场,才能令人满意?

有个留言乍一听觉得很有道理,人性制裁人性,那谁的人性来制裁什么样的人性?

正义没赢,人性没赢,到底是谁赢了?——江歌事件

陈世峰还活着,是正义没赢?刘鑫还活着,是人性没赢?我不知道,咪蒙的一篇文章,获得了10w+的阅读和点赞,起码我知道,咪蒙赢在了前面。

善用人性,理智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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