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資受害者怎麼辦

非法集資受害者怎麼辦

第一,被集資人應該放下自己特有的判斷立場,提高警惕,及時主動向公安機關報案。比如在全國影響極大的四川芝元投資有限公司和張蓉蓉等19人集資詐騙案,案件是公安機關在工作中發現大量資金異動進而介入並偵破,因偵查時集資人尚能拆東牆補西牆,初嘗甜頭的被集資人對偵查行為產生牴觸情緒,甚至用上訪等形式對偵查機關施壓,影響證據的收集、贓款贓物的扣押、查封等工作的開展,最終導致被集資人損失的進一步擴大。

非法集資受害者怎麼辦

第二,要相信辦案機關和政府,並積極予以配合。有的被集資人出於讓集資人繼續經營以返還本利的美好願望,明確要求辦案機關對集資人不以犯罪論處,出現辦案與被集資人認識不統一的情形,增加案件處理上的社會干擾與複雜性。

第三,要將被集資的相關證據保存完好,包括借款合同、銀行轉賬憑證等。非法集資案件,涉案金額的認定往往是一個讓公檢法部門都頭疼的環節。書證往往表現為欠條、借條形式,但常常書證記載金額與實際金額不一。集資人幾乎沒有健全的財務制度甚至有的在事發之後銷燬賬簿,導致辦案人員很難準確查清涉案金額。在大量的案件中甚至存在被集資人根據集資人的要求通過自己賬戶或下線賬戶直接將款項轉賬到集資人指定的其他被集資人賬戶的情形,在幫助集資人實現拆東牆補西牆的犯罪環節的同時,這種雜亂的資金往來直接導致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很難收集相關證據證明自身的出資額,從而影響辦案質量,妨礙對非法集資犯罪的有效打擊。因此,集資人要注意保存並提供完整的集資憑證等資料,配合公安機關儘快查明非法集資的相關案情,最大程度保護自身權益,減小損失。

由於非法集資案件涉及人數多、分佈地域廣、資產類型複雜,一旦發案,查清事實、鎖定證據、處置資產非常困難,公安等相關執法部門需花費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時間。公安機關偵查終結後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再經法院審判,如被告人上訴還需二審終審,判決生效後才能執行,才能返還退賠受害群眾的損失。這個過程往往需要較長一段時間。因此,受害群眾一定要有耐心,克服焦躁心理,保持理智平和情緒,相信政府部門一定會依規依法處置好該類案件,最大限度地維護好群眾利益。同時,要通過合理渠道反映自己的訴求,不要採取過激行為,干擾和影響案件處理。我國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非法集資行為案發主要是因集資人資金鍊斷裂,若依然能維持高額回報,則受趨利動機的影響,鮮有集資人主動報案。非法集資人被騙後指望政府大包大攬,讓政府當“最後的付款人”,這是不現實的。試想,如果被集資人在事發前拿著高額回報,資金鍊斷裂而事發後有政府埋單,如此處理,是對侵犯國家金融管理秩序的非法集資行為的鼎力支持!政府部門又怎麼可能無視法律如此而為呢?因此,非法集資受害者千萬不能懷僥倖心理,指望通過上訪、纏訪、鬧訪、聚集等非理性途徑來“維權”。

最後必須要指出的是,人民法院通過刑事審判手段打擊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和集資詐騙罪、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只能是一種事後救濟手段。廣大群眾增強金融安全意識和法律意識,不要相信“一夜暴富”“天上掉餡餅”這樣的神話,在簽訂借款合同時仔細甄別擔保方式,必要時請專業律師保駕護航,才能最大程度避免損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