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0-01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金额及投资标的产品名称: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收益稳定、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期限:短期(不超过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额度及期限

1、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来源包含:

①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的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截至2018年7月18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到位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验资报告;

②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92号)核准,公司拟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可转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尚未到位。

2、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收益稳定、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上述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前一日。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订以下内部控制措施:

1、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门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监事会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经公司审慎评估,现金管理符合内部资金管理的要求。

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现金管理对本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分别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上述现金管理投资标的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产品类型,但不排除该类投资收益受到市场剧烈波动、产品不成立、通货膨胀等风险的影响。公司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可转债尚未完成发行,不排除发行失败的风险。

四、履行审批的程序说明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司资金的管理收益,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于2020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发表意见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其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基础上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较好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全体监事同意该议案。

3、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已经通过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2)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金额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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