漲工資,統統按5%漲,還是高工資漲的多低工資漲的少,你怎麼看?


漲工資,統統按5%漲,還是高工資漲的多低工資漲的少,你怎麼看?


現在的情況下,在工作期間漲工資很少有統統按一個比例漲工資的了。管理人員大部分都是與績效和職務掛鉤漲工資的,普通員工都是與計件和崗位掛鉤漲工資的。按比例漲工資的恐怕只有退休人員在執行吧。那我們就討論一下退休人員按比例漲工資的利與弊。

大家都知道,退休金已經實現了十五連漲,每次漲工資,好多地方出臺的方案,都闡述了照顧低收入者的原則。比如說,規定高收入者按4%調整工資,低收入者按6%調整工資。然而低收入者會發現,我比高收入者多漲了好幾年的工資,怎麼反而比當初的差距還拉大了呢?究竟每年漲工資都傾斜了誰?

我們來算一下就知道怎麼回事了。假如甲的退休金是10000元,每年按4%上漲的話,十年後的工資是14802元;乙的退休金是2000元,每年按6%上漲的話,十年後的工資是3582元。這樣一算,十年前甲比乙多8000元,十年後甲比乙多11220元。這就是說,甲在每年比乙少漲2%的情況下,十年後甲反而比乙多漲了3220元,光是多漲的部分都快接近乙的全部工資了。這真是不比不知道,一比嚇一跳呀!

這樣看來,如果按百分比漲工資的話,顯然對低工資者是非常不利也不公平的,那麼,怎樣調整工資才更加公平合理呢?

本人認為,每個人的初始退休工資都是按當時的國家政策計算出來的,養老金的基本目的是為了保障公民退休後日常生活所需要的費用。我們拋開起初退休時行業差距與個人差距是否合理不說,退休後的工資調整應該是用來彌補物價上漲所帶來的貨幣相對貶值損失的,然後才談得上有所改善。一定時期的物價上漲,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一樣的。假如去年平均物價上漲了100元,那麼,我們工資也上漲了100元的話,就是生活水平沒有下降,漲了150元的話,就是都有所改善了。但如果你漲了300元,我卻漲了150元的話,又該怎麼理解同樣都是退休不工作了,你怎麼應該比我要多漲一倍呢?所以說,退休後調整工資應該以絕對額為標準調整才更加公平合理,要漲多少都漲多少。如果是向低收入者傾斜的話,應該給他們漲更多的絕對額,而不是圖有虛名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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