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愛的人結婚了,新郎不是我,前妻卻有說不出的苦衷,為什麼


深愛的人結婚了,新郎不是我,前妻卻有說不出的苦衷,為什麼

深愛的人結婚了,新郎不是我,前妻卻有說不出的苦衷,為什麼

得知前妻再婚的消息,我既是高興,又是無名的傷痛,曾經的山盟海誓,還是現實上被殘酷摧毀,我不怪前妻,不是前妻的錯,是我不懂得珍惜她,擁有她一生的幸福。

我包了一個大紅包20000元,讓女兒送到酒店,女兒回來了,還把紅包帶回來了,說前妻看了紅包一愣,不一會兒眼角有淚滴,又還說讓女兒轉達一段話,我看後淚流滿面,久久無法入睡......

前妻和我對門鄰居,隔200米,在大門口叫一聲,就能聽得到,小時候我們一起放牛、在河邊抓魚,一起下河游泳,可謂是青梅竹馬。


深愛的人結婚了,新郎不是我,前妻卻有說不出的苦衷,為什麼


那時候,不懂得什麼是愛情,什麼是友情,只知道倆人在一起瘋瘋癲癲,十分快樂。

後來,上大學,我們之間的學校不遠,我在北京,她在天津,相當近,高鐵就那2個小時,像坐公交車一樣。其實我在高中時就一直關注她,生怕被別人追走,有一次有個男高中生多次找她,我都暗中警告那個男生。可以說我的腦海裡都是她的身影,第一次我約了一個老鄉去天津找她,第二次以後只要有空,在每個週末我都去她學校裡找她。

功夫不負有心人,窮追猛打了三年,終於在大學畢業的時候,我倆確定了戀愛關係。

大學畢業找工作時,我約她去深圳,畢竟我的電子專業在深圳才可以大顯身手;可她認為她的貿易專業在廈門會更吃香,離家離父母又更近,可以照顧年邁的父母。於是我們約好,我去深圳,她在廈門,現在是高鐵時代,深圳到廈門也不算遠,4個小時的車程就半天的時間。

深愛的人結婚了,新郎不是我,前妻卻有說不出的苦衷,為什麼

就這樣我們結婚了,婚後二年我們的愛情結晶,女兒也出生了,為了照顧她,我讓母親幫帶小孩,和前妻共同居住生活在一個屋簷下。

一天,公司派我去出國,去南非負責那邊的業務,我不怎麼願意。前妻卻鼓勵說,年輕人應該出去闖蕩一下,順便多賺點錢,畢竟在廈門買一個套房價格也不低。

就這樣,我登上在異國他鄉奮鬥的飛機,前妻繼續她到廈門做貿易,順便帶著孩子。那時候,南非環境較差,尤其是電信網絡較落後,有段時間我一個月沒掛電話給她。國慶節休息時間,我打電話給她,她說她在我出國後好累,貿易業務事多,家中孩子又基本靠她一個人,燈泡壞了都沒有幫換,而我又一年到頭不在家中,她很委屈,很難過,還不如跟她那個男老鄉幫忙多。

雖然她不經意的一句話,但我感覺到我們之間的情感出現危機了。我立刻請假回國,還特意邀請那個男老鄉吃了過飯,以示提醒和警告。

從此以後,我迫切的想要回國,和前妻長相廝守,不能讓別人有機會,但出國容易回國難,剛起步的外國業務容不得我脫身。加上我在南非自己搞了一些投資,由於人生地不熟又賠了個精光。

我考慮了三天三夜,啤酒菸頭滿屋子,認為她跟著我除了吃苦,還能有什麼前途和幸福,還是分手算了!

最後,由於我長期在國外,加上婆媳關係的不和,我倆的婚姻還是走到了盡頭。離婚後,我仍在南非,遠離讓我傷心的家。

我繼續在南非,這5年,我春節也沒有回家,也沒再找一個女朋友。我的心裡始終裝著前妻的影子,根本沒法忘懷,還有我那年幼的女兒,我怎麼能輕易放下。我也一直關心前妻,知道她也沒有再婚,我心裡總是覺得前妻是不是還在等我,還在留戀初戀的刻骨銘心。

她是家中的獨生女的,最近二年,她的父親和母親先後去世,父親和母親生前一在叮囑,不要活得那麼累,要嗎讓她和我破鏡重圓,要嗎重找幸福。

前幾天,我得知她要結婚的消息,我再也忍不住了,發瘋地回到廈門,可又不敢去見前妻,我又錯過一次機會。

前妻退還我20000元,還有一段話,我看了終生後悔。

她說,我一定會知道她再婚的消息,而且發佈時間半年前,可我從來沒有一個電話,沒有一點阻攔。當年在大學校園的厚臉皮,哪裡去了?半年前她會拒絕再婚,半年後她已經無法繼續再等了,那就相忘於江湖吧!今生今世,是我的膽小怯懦,不敢擔當,明顯的前妻等了我又是一個五年的,而我卻躲在南非,如此以來今生無法和我再長相守,只好等來世吧,仍然等我,千萬不可再那麼畏首畏尾!根本不配一個男子漢大丈夫!

我真是後悔啊,錯過你錯過愛,今生今世你才是我的唯一,下輩子,我一定不會再畏畏縮縮怕風怯雨,你一定要再等我,我會呵護你一生一世!

律師點評:我國《婚姻法》規定,公民的婚姻自由,包括離婚後雙方都不能干涉對方的婚姻自由,即任何一方都可以再婚,當然也可以復婚,都是法律允許的。但如果雙方未解除婚姻關係,就再婚由可能涉嫌重婚罪,重婚罪一年是判刑2年以下。所以大家都要慎重對待婚姻,對待家庭和孩子,兩地分居極易產生夫妻矛盾和分歧,也容易引發離婚,故要善始善終,維護好婚姻與家庭關係,過上美滿幸福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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