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東交警查獲一起“3塊錢”醉駕

4月5日清明節小長假第二天,丹東交警查獲了一起特殊的酒駕。晚上21時左右,交警新區大隊接到安民派出所轉接的警情,稱出警現場有人疑似酒後駕駛。交警立即趕到現場對駕駛人王某進行了酒精檢測,結果顯示,王某的酒精含量為186mg/100ml,遠超於酒駕標準,屬於醉駕,可調查王某整個醉駕的過程卻令現場交警哭笑不得。王某說,清明節小長假合計和朋友聚聚就敞開懷多喝了一點。酒局散後,想著自己的車還停在離飯店較遠的安民加油站,就打了輛車去開車。下車後,出租車費32元,可他兜裡只有29元錢,沒辦法,王某讓出租車開車跟在他的車後面回家取錢。當王某將車開至自家樓下時,因3元車費問題與司機發生爭執隨後上升到肢體衝突,出租車司機向派出所報警。

新區大隊交警將王某帶到公安醫院進行靜脈驗血,結果顯示其酒精含量為199 mg/100ml。在強大的事實依據下,王某低下了頭,交代他因存在僥倖心理,以為清明節交警不上崗就酒後放心大膽的開車,沒想到只開了這麼一小段路程就被交警查獲。駕駛人王某因為“3塊錢”醉駕將面臨法律的制裁。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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