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培養孩子的專注力呢?


如何培養孩子的專注力呢?


1、充分利用孩子的好奇心

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孩子未曾見過和未曾聽說過的新鮮事物,以其獨特的魅力吸引著好奇心強的孩子,引起他們的極大關注。因此,父母可以充分利用孩子的好奇心來培養專注力。

實驗證明強烈、新奇、富於運動變化的物體最能吸引孩子的注意力。轉動的音樂鳥籠、會搖頭的小木偶等玩具能讓孩子集中注意力觀察、擺弄。父母可以給孩子買一些類似的玩具,用來訓練他集中注意力。特別是0-3歲的孩子,採取這種方法是最理想、最有效的。另外,還可以把孩子帶到新的環境中去玩。比如帶小孩子逛公園,讓他看一些以前未曾見過的花草、造型各異的建築及其他引人入勝的景觀;帶孩子到動物園去看一些有趣的動物等,利用孩子對新事物的好奇心去培養專注力。

2、把培養孩子的興趣與專注力結合起來

興趣是最好的老師,人們在做自己感興趣的事情時,總會投入、很專心,小孩子也是如此。如果兒童在入學前接觸的書本知識太多,走進課堂後發現老師講授的都是自己屢見不鮮、耳熟能詳的東西,那麼,大多數兒童都會不由自主地精神溜號兒,東張西望,做小動作。在生活中你常常會看到一此小孩子在按家長的要求做某些事的時候,總是心不在焉,而在做他感興趣的事情時,卻能全神貫注、專心致志。對幼兒來說,他的注意力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受其興趣和情緒的控制。因此,父母應該注意把培養孩子廣泛的興趣與培養專注力結合起來。

培養孩子的興趣,要採取誘導的方式去激發。比如培養孩子識字的興趣,父母可以利用小孩子喜歡故事的特點,給孩子買一些有文字提示的圖畫故事書。讓孩子一邊聽故事一邊看書,並且告訴孩子這些好聽的故事都是用書中的文字編寫的,引發孩子識字的興趣,然後認一些簡單的象形字,從而使孩子的注意力在有趣的識字活動中得到培養。

興趣是產生和保持注意力的主要條件。孩子對事物的興趣越濃其穩定、集中的注意力越容易形成。所以父母應注意培養孩子廣泛的興趣,並以此為媒介來培養孩子的注意力。

3、在遊戲中訓練孩子的專注力

蘇聯心理學家曾做過這樣一個實驗,讓幼兒在遊戲和單純完成任務兩種不同的活動方式下,將各種顏色的紙分裝在與之同色的盒子裡,觀察孩子注意力集中的時間。實驗結果發現,在遊戲中4歲幼兒可以持續進行22分鐘,6歲幼兒可堅持71分鐘,而且分放紙條的數量比單純完任務時多50%。在單純完成任務的形成下,4歲幼兒只能堅持17分鐘,6歲幼兒只能堅持62分鐘。實驗結果表明,孩子在遊戲活動中,其注意力集中程度和穩定性較強。因此,媽媽可以讓孩子多開展遊戲活動,在遊戲中培養嬰幼兒的專注力。

遊戲活動方法很多,比如孩子“找回不見的玩具”便是一種簡單易行培養孩子專注力的遊戲方法。其具體做法是:父母和孩子一塊取出幾件玩具擺放在桌上,並叫孩子清點玩具的數量,讓孩子說出玩具的名稱,記住玩具的種類。然後,趁孩子不注意的時候,拿走其中的某件或幾件玩具,並問孩子:“什麼東西不見了?”而後,讓孩子集中注意中去回想、查看、尋找。這種訓練方法簡單、靈活而實用。父母還可根據具體情況選擇其他類似的遊戲方法。

遊戲是嬰幼兒喜愛的活動,它能引發孩子的興趣,使孩子心情愉快。父母應該有選擇性地與孩子一同開展遊戲活動,並在活動中有意識地培養孩子的專注力。

4、讓孩子明確活動目的,自覺集中注意力

孩子對活動的目的的理解得越深刻,完成任務的願望就越強烈,在活動過程中,注意力就越集中,注意力維持的時間也就越長。

比如,一個平時寫字總是拖拖拉拉、漫不經心的孩子,如果你許諾他認真寫字,按時完成任務之後就送一件他一直想得到的禮物,那他一定會放下心來,集中注意力認真寫字。

在日常生活中,父母還可以訓練孩子帶著目的去自覺地集中和轉移注意力。如問孩子:“媽媽的衣服哪兒去了?”“桌上玩具少了沒有?”,或是叫孩子畫張畫兒送給爸爸做生日禮物,等等。這樣有目的地引導嬰幼兒學會有意注意,可讓他逐步養成圍繞目標、自覺集中注意力的習慣。

5、家長不要隨意破壞孩子的注意力

當家長在四處尋找怎樣提升孩子注意力的“靈丹妙藥”時,往往卻忽略了另外一點,孩子的注意力很多時候就是在大人以“教育”或“關心”之名的隨意打擾中被破壞掉的,而我們卻往往沒有意識到。

當孩子正在專心地做一件事時,家長要學會“閉嘴”,不要隨意進行指導或關心,更不要隨便打斷孩子,我們只需要在一旁靜靜地觀察孩子,或者乾脆離開;當孩子說話語言不連貫甚至表達不清時,請耐心地聽他把話說完;當孩子不願意接受大人為他強行安排的事情時,請讓他先做完自己喜歡的事;尤其是在孩子學習的時候,儘量不要去打擾,不要打斷他的思路,更不要隨便破壞學習氛圍。

當然,培養兒童專注力的方法有很多,其具體實施方法也不盡相同。父母可根據孩子專注力發展的特點,採取適當的方法,有計劃、有目的訓練和培養孩子的專注力。只要你採取科學的方法和態度,努力去做,一定會取得成功的。


本文引用書籍《兒童自控力》

小吳媽媽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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