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安: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 停車位每車位每月不超過40元

廣安: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 停車位每車位每月不超過40元


4月24日,修訂《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暨適當調整物業服務收費指導標準聽證會召開,進一步規範全市物業服務收費行為,保障業主、物業使用人和物業服務企業的合法權益,促進物業服務行業健康發展。消費者、經營者、利益相關方代表以及專家學者、相關部門負責人、旁聽代表共計31人參加聽證會。

廣安:規範物業服務收費行為 停車位每車位每月不超過40元

針對全市行政區域物業服務收費行為及其監督管理活動,《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實施細則》在物業服務收費標準、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物業服務管理活動等方面進行了規範。會上,參會人員對該《實施細則》的26條內容以及《廣安市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方案》進行了討論發言,並提出了相關意見。
在物業服務收費政府指導價定價方面,根據物業服務等級,在無電梯住宅(多層)和電梯住宅的物業服務收費上限標準作了細緻劃分,並規定各地一級物業服務上限標準可適當上浮但幅度不超過10%,下調幅度不設限制,具體上限標準由當地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物業主管部門結合實際確定;已購買地下停車位的,車位管理服務費按每車位每月不超過40元收取,子母車位按每月不超過60元收取。此外,還對保障性住宅物業服務收費按照相應物業服務等級標準進行了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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