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臉識別真正的危險來自哪裡?我們又該如何預防?

人臉識別,是基於人的臉部特徵信息進行身份識別的一種生物識別技術,用攝像機或攝像頭採集含有人臉的圖像或視頻流,並自動在圖像中檢測和跟蹤人臉,進而對檢測到的人臉進行臉部識別的一系列相關技術,通常也叫做人像識別、面部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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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臉識別有什麼作用呢?

首先,在商業方面,這能帶來不小方便,消費者通過“刷臉”解鎖手機、進行電子支付,是全球消費電子領域的大趨勢。其次,還可以服務於執法領域,人臉識別可用在追捕逃犯、重要場合快速安檢等方面。人臉識別作為人和智能的連接入口有著巨大的潛力,逐漸在智慧城市、公共安全、軌道交通、政府治理及交通等行業的應用,是一項具有很大市場價值的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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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臉識別有必要全領域開花嗎?

人臉識別技術的優越性不可否認,可以促進行業發展,運用在安防領域可以有效提高安全水平。但是其中的風險也必須要正視,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應當更加謹慎,只應用在必要的環節,而不是全行業開花,同時需要加強制度對技術的監管,防止對社會產生危害,但是也不能因噎廢食,作為一項新興技術,人臉識別更需要得到支持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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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臉識別技術提取的特徵是否屬於個人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法律若問題的解釋》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公民個人信息”,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信息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證件號碼、住址、財產狀況、行蹤軌跡等。只要信息單獨使用或結合使用能識別自然人身份就屬於個人信息。公民個人信息不僅僅包括姓名,性別,出生日期等與個人身份直接聯繫的信息,也包括其他可以識別自然人身份的間接信息。人臉數據因包含人體特徵具有識別性,因此屬於“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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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臉識別真正的危險來自哪裡?我們又該如何預防?

人臉識別能神不知鬼不覺地確定一個人的身份。這樣的功能,對於很多人來說誘惑可大了。現在各類社交平臺、電子商務、自助服務、拍攝軟件等商業領域廣泛使用人像採集功能,智能攝像頭隨時隨地不斷獲取海量的個人影像數據,企業不斷大規模收集、積累的個人影像數據,出於盈利目的濫用個人數據的現象比比皆是。誰又能保證拿著你數據的所有人都是好人呢?

我們不能簡單地將人臉特徵作為唯一的交易驗證因素,須根據風險等級結合用戶口令等其他因素進行多因素認證。人臉屬於弱隱私生物特徵,信息誤用風險比較大,在網絡空間僅依靠單一特徵進行金融交易驗證,存在嚴重隱患,這是一個需要引起注意的問題。在技術仍存在風險的時候,別太急於廣泛應用於各種商業領域。

這幾年,人臉識別技術的應用普及遠遠超出了我們的想象。在人臉識別技術真的飛入尋常百姓家的時候,它必然會給我們帶來前所未有的便利,但同時,誰又能阻止不法之人對它的使用呢?人臉識別到底還會出現哪些我們無法想象的應用呢?任何新技術都可能是雙刃劍,安全性自然也是道難邁的坎。所以,還應及早綢繆,預做防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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