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提升篔簹湖區保護工作力度 大力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廈門提升篔簹湖區保護工作力度 大力推動生態文明建設

廈門市篔簹湖風景。陳博 攝

人民網廈門4月14日電(陳博、林盈)4月14日上午,廈門市市政園林局召開新聞發佈會,對將於5月1日施行的《廈門經濟特區篔簹湖區保護辦法》(下文簡稱:《保護辦法》)進行了發佈並解讀。

廈門市政園林局黨組書記、局長柯玉宗,廈門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副局長葉恆忠,廈門市市政園林局總工程師王豔豔,廈門市篔簹湖保護中心主任魏道軍出席了本次新聞發佈會。

柯玉宗在會上表示,此次《保護辦法》是對1997年施行的《廈門市篔簹湖區管理辦法》(下文簡稱:《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完善,使湖區保護適應社會經濟發展新形勢、新要求,順應推行生態文明建設需要,提高湖區保護法制水平。

據悉,此次修訂的《保護辦法》具有站位高、機制新、覆蓋廣、明要求、共參與的特點。其內容順應了篔簹湖區保護新形勢,緊扣廈門“城在海上、海在城中”高顏值生態花園城市的建設目標,有機結合了河(湖)長工作機制,從流域一體化的角度,就該湖區的水汙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以及防洪排澇特殊職能等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

新修訂的《保護辦法》較原法規實現了由點到面、由水下到岸上、由管理到保護、由治理監管到社會共治等4個方面的轉變。柯玉宗指出,此次《保護辦法》將篔簹湖、松柏湖、地湖、天湖及周邊6個公園都列入了湖區範圍,旨在以全流域治理理念,從水汙染防治、水環境治理、水生態修復等方面進行湖區保護,在過去管控禁止的基礎上增加對治理、保護、規劃建設與日常管理等各項工作的全面細緻規範。

同時,《保護辦法》從納洪面積、確定雨汙分流時限、定期組織清淤疏浚和保護截流防汛設施等多方面,就各項湖區保護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明確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等各部門職責,並倡導全民參與篔簹湖區保護,依法治湖,共建共享,鼓勵專家、志願者及社會公益組織等依法參與湖區保護相關工作,旨在充分調動廣大市民參與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進一步提高市民的法治素養和湖區保護意識。

此外,此次發佈會還就《保護辦法》擴大湖區保護範圍、明確部門職責分工、強化湖區綜合保護、規範湖區汙染治理、實行湖區清淤制度化、突出湖區防洪排澇功能、加強湖區生產經營管控、規範垂釣區域、提高違法成本等亮點內容進行了解讀。

下一步,廈門市市政園林局將就水環境綜治、公園建設開展工作,繼續深化落實“依法治湖、截汙處理、清淤築岸、搞活水體、美化環境”20字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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