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萬損失費?撫養權?活在當下?昨晚我的三觀差點碎了一地!

《如果歲月可回頭》正在熱播,這部由靳東、蔣欣、李宗翰、李乃文等大牌明星主演的都市情感劇,把丁克、精神出軌、非親生子女等婚姻家庭中的敏感話題搬上了屏幕,靳東等人對婚姻情感問題的解讀也成為了觀眾爭論的焦點,“大個”本是抱著平常心在看這部劇,但昨晚(4月7日)播出的兩集卻是差點震碎了"大個"的三觀:江小美離婚為什麼要給她的丈夫梁正廷300萬青春損失費?黃小蕾的生父常哲與林響爭奪小蕾的撫養權,法院為什麼能受理?白志勇說人的一生統共4萬天,他已經過了一半了,所以他才不找工作,舒服一天是一天……都沒錢了還活在當下,怎麼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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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三觀之一:江小美的老公梁正廷憑什麼要300萬,並貌似可以得逞?

電視劇裡給的答案好像是江小美這個改邪歸正的前"大姐大"在結婚時沒有向老公坦白過去,作為高知的老公接受不了江小美的過去,然後就是各種折磨,直到江小美忍受不住,提出離婚,變態老公以江小美豔照為藉口要挾300萬青春損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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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導這樣安排江小美老公的人設,我們姑且以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來解釋。但江小美卻同意給這300萬,哪怕是砸鍋賣鐵也要給。她的理由是走法律程序太漫長了,她實在受不了了,要儘快結束這痛苦的折磨。江小美明明是一個被受老公折磨的受害者,菸頭燙的後背讓人慘不忍睹,這不是家暴的受害者嗎?家暴受害者要給施害者300萬,他的朋友們居然還都同意!這個價值導向何其荒唐!期待後面的劇集裡有個神反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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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三觀之二:法院是常哲家開的?他說打官司法院就立案?

如果不是一次偶然,林響這個黃小蕾的親生母親都不知道黃小蕾的生父不是黃九恆,而常哲竟然可以知道。可以知道就可以知道吧,反正這部劇裡的奇葩事兒也不少,不在乎多這一個。但常哲為了爭撫養權而上法院打官司,這個情節實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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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立案是講證據的。黃小蕾是在黃九恆和林響結婚之後生的(而且沒有明顯早產哦),常哲你說這個孩子是你的,總得拿出硬邦邦的證據吧。就憑黃小蕾和他長的像?就憑偷偷做的親子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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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看看最高法對親子鑑定的態度:

1、自願原則,親子鑑定要當事雙方自願,看重點是

"雙方"自願,一方偷著做的不算。

2、慎重原則,做親子鑑定充分考慮對孩子的影響,要從有利於子女成長的角度出發,要從嚴。

3、保護原則,要充分考慮婦女兒童利益。

4、綜合使用原則,鑑定結果要同其他證據相互印證。言下之意就是隻有一份親子鑑定,形不成證據鏈,法院不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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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常哲為了爭奪撫養權而打官司,法院是不會立案的。退一萬步,即使上了法院,這個爭奪的主體也不對,這是林響和常哲之間的爭奪,而不是常哲與黃九恆之間的爭奪。常哲在法庭上提出的爭奪理由對於林響而言根本就沒什麼說服力,林響讓女兒快樂地長到11歲並且有能力讓女兒繼續快樂成長就是最好的反駁理由。稍有法律常識的人都知道這官司常哲根本沒有勝算。編劇想要劇情曲折可以理解,但拜託有點法律常識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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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三觀之三:白志勇活在當下的理論想給觀眾什麼樣的引導?

昨天那兩集裡有很大一部分情節在倡導白志勇活在當下的理論:人的一生統共4萬天,年過40的中年人已經過了一半了,剩下的2萬天還找什麼工作呀,舒服一天是一天吧,人重要是活在當下,明天沒有今天重要,以後的事以後再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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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話乍一聽好像有點道理,白志勇是在勸那些累成狗的中年人,把奮鬥的腳步放慢點,活那麼累幹嘛,能輕鬆點就輕鬆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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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白志勇已經窮的連飯都吃不起了,方便麵裡有個蛋都被前妻嘲諷這生活"夠奢的呀"!這樣的白志勇有資格說這樣的話嗎?這樣的話從他的嘴裡說出來,恐怕更容易讓觀眾理解為這部劇是想勸說那些為了美好的明天而奮鬥的人:你們放棄夢想吧,哪怕是隻能吃泡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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跪求路過的大神幫“大個”指點迷津,修復一下“大個”破碎的三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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