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明確“時間表”!5010座小水電站 94%需要整改和退出

四川共有小水電5010座,需整改和退出的小水電有4705座,佔比94%;其中,需整改完善的小水電3737座,退出小水電有968座。這是記者從4月10日舉行的全省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電視電話會議上獲悉的。

全省94%的小水電站需要整改和退出

2018年12月,水利部、國家發改委、生態部、國家能源局發佈了《關於開展長江經濟帶小水電清理整改工作的意見》,要求限期退出涉及自然保護區核心區或緩衝區、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違規水電站,全面整改審批手續不全、影響生態環境的水電站,有效解決長江經濟帶小水電生態環境突出問題。

據瞭解,目前我省共有小水電5010座,需整改和退出的小水電有4705座,佔比94%,整改退出任務十分艱鉅。從目前推進情況看,有的方面還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

整改方面,全省需整改達3737座,大部分小水電手續不全,手續完善涉及部門較多,有的互為前置條件,協調不順暢,整改數量大、任務重。

退出方面,全省需退出968座,這部分小水電涉及各個方面,利益錯綜複雜,有的還存在銀行貸款、民間借貸等問題,債權債務關係複雜。

但對於小水電整改和退出,會議也強調不搞“一刀切”。

省水利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將以此次小水電清理整改為契機,健全小水電綠色可持續評價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充分反映生態保護和修復治理成本的小水電優先上網及電價政策,鼓勵打造綠色可持續小水電。

整改、退出難度大,四川要啃“硬骨頭”

為了堅決扛起長江生態環境保護和修復的政治責任,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2019年以來,我省先後採取綜合督查、專項調研和河長制暗訪相結合的方式,15次督導小水電整改工作。

此外,省總河長辦對進展情況以“一市一單”的形式進行提示,運用河長制的管理槓桿,將小水電站清理整改工作列入地方各級政府的責任清單,推動形成齊抓共管小水電站清理整改工作的良好局面。

但與此同時,剩餘的整改和退出任務還十分艱鉅。

一方面,清理整改工作牽涉面廣。整改工作涉及8個省級部門以及國家能源局四川監管辦、21個市(州)及171個縣(市、區),手續完善工作涉及多個部門。

另一方面,小水電整改或退出工作複雜,要求高。整改類電站有50座需要完善5項手續,有163座需要完善4項手續,有388座需要完善3項手續,有1543座需要完善2項手續。

“這些都是四川要啃的‘硬骨頭’。”省水利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退出類電站需要妥善處理好經濟發展與社會穩定的關係、政策協調與原則把握的關係、歷史背景與現實存在的關係。

壓緊壓實政治責任,四川明確“時間表”

受過去開發理念、技術和資金等制約,一些流域電站佈局不合理,梯級電站之間的流量不匹配,有些早期建設的引水式電站,沒有設計最小洩放流量,管理無序,導致出現河段斷流等現象,影響了河流生態和下游用水。

在四川,小水電整改和退出的工作要求是省負總責、市縣抓落實,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據瞭解,目前小水電整改數量排名全省前五位的市州分別是涼山州799座、雅安市574座、成都市310座、樂山市288座、阿壩州265座;小水電退出數量排全省前五位的市州分別是甘孜州131座、雅安市124座、宜賓市115座、涼山州102座、成都市71座。

當天的會議要求,各地要在本月底前完成整改和退出類小水電“一站一策”整改方案編制工作,10月底前完成整改類小水電各類手續的完善和退出類小水電的退出,12月底前完成驗收銷號。限期退出的小水電,可在2022年10月底前完成退出,驗收銷號應於2022年12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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