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這類藥店至少2名執業藥師

多地醫保局發文,這類藥店,至少2名執業藥師,且必須要有執業藥師在職在崗。


日前,青島市醫保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醫療保險特供藥店協議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2020年1月1日正式執行,有效期4年。

注意啦!這類藥店至少2名執業藥師

通知要求,要承擔醫保特供業務的藥店,應符合以下4大條件:

1.該藥店應與申請單位為同一法定代表人;

2.屬於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並按規定與醫療保障經辦機構簽訂《青島市社會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協議》;

3.營業用房使用面積在100平方米以上;

4.至少配備2名執業藥師。


對於申請特供藥店的單位,通知指出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與醫保特供業務服務相適應的經營管理服務能力;

2、在青島市轄區內近三年藥品、醫用材料類產品年營業收入均超過1億元;

3、近三年無藥品經銷、醫保管理重大違規或失信行為;

4、取得特藥特材或目錄內特供項目的經銷權;

5、具有與所經營藥品、醫用材料相適應並確保質量的物流、倉儲等條件;

6、按照規定參加青島市社會保險,並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


值得的注意的是,通知對承擔醫保特供業務的藥店明確至少配備2名執業藥師,而且青島市還不是個例。


無獨有偶,雲南昆明市醫保局也指出,要申請成為“特殊慢性病”定點藥店,至少配備兩名執業單位在申請門店的執業藥師,執業藥師參加社會保險的單位須與執業單位保持一致,不得兼職或掛證,營業時間至少有一名執業藥師在崗;至少配備四名普通員工,營業時間至少兩名普通員工在崗。

注意啦!這類藥店至少2名執業藥師

與此同時,湖北武漢、新疆烏魯木齊等也在同一時間點發布了類似的通知。


其中,新疆烏魯木齊要求,要申請慢性病定點零售藥店,須按照國家及自治區有關規定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合理用藥。慢性病處方應經執業藥師審核後方可調配。執業藥師參加社會保險單位須與執業單位保持一致。

注意啦!這類藥店至少2名執業藥師

而湖北武漢則提出,藥品零售處方審核人員具有執業藥師資格且註冊在申請藥店,從事處方審核經歷在3年以上。

注意啦!這類藥店至少2名執業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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