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已經三個月沒發工資,然後公司還派你去出差,你會去嗎?

錢光君


一 《勞動合同法》規定,因疫情導致勞動者不能正常上班的,企業應當給予勞動者必要的假期,而且企業不能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0條、第41條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企業應當按照勞動合同來支付。

如果企業因此導致停產停工,按照人社部的相關規定,停產停工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勞動者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按照當地的相關規定發放生活費。

如果您在疫情期間網上工作,您的公司必須足額髮給您三月工資,如果因疫情宣佈放假,您公司也要根據你所在地的實際工資標準給您發放一定的生活費。

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規定,“在隔離期間,實施隔離措施的人民政府應當對被隔離人員提供生活保障;被隔離人員有工作單位的,所在單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離期間的工作報酬。”

企業因生產經營困難暫時無法按時支付工資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情況,並經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協商一致後,可以延期支付工資,但最長不得超過30日。此外,企業還可以停工停產,安排員工待崗,並與員工協商一致簽署待崗協議。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月內的,應按原工資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月的,應該按照不低於工作地最低工資標準的70%進行支付。

所以不管是從勞動法還是傳染病防治法,都給予了明確答覆。不發工資是錯誤的。

三 公司拖欠您的工資,您可以找公司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結果,公司繼續拖欠工資不給,您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處理或者 提起勞動仲 裁及相關訴訟。也可委託 律師介入處理。

四 至於公司派您出差,現在疫情已經得到有效控制,所以是可以出去工作的,而且目前大部分企業都已經復工了。不少城市原先停運的班車,動車也開始恢復,這都是為了讓一些人能夠儘快返工。您去不去出差,這要看您和公司之間的問題是不是已經得到有效解決,以及您對公司的感情取捨來決定。如果公司不拖欠您的工資,而您也沒特殊原因,你是沒有理由拒絕出差的。

以上僅是我個人觀點,供您參考。


八啦八啦歹


你好,我是啟明星閆,很高興被邀請回答你這問題,我個人認為,疫情三個月過去,老闆沒發工資,公司因為疫情多少都會受些影響,可以理解,每個公司都會有遇到困難的時候,但是一切都會過去的,也是這個時候既能幫助公司,又能給自己找到做事的方向,也是兩全其美的事情,這個時候自己也不想換工作,如果老闆叫去出差兩個月,是我的話,我會去的,畢竟疫情之下找工作可能不怎麼好找,珍惜眼前的工作吧。感恩所有為疫情付出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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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明星閆


我是快樂生活的悠悠媽。座標北京,如果一個公司三個月沒有發工資了,那要考慮公司的發展了。如果只是疫情響,而在逐漸恢復的過程中,那可以繼續在公司工作下去。如果不是,那要考慮及時止損的。

先來說前者,如果可以預支出差費用,那出差可以去的。疫情影響下,工作還是要繼續的。出差要提前瞭解好當地的隔離政策,做好防護,並提前準備好要洽談的內容。畢竟這個時候可以見面的客戶,都是希望可以談出些結果的,不然誰也不會在這個時候跑來見面。

如果公司已經在停業的路上,那還是要考慮好再去。不然的話,自己還要墊上差旅費,還有前面三個月的工資,欠的越多,越難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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