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鑑定、人情鑑定、虛假鑑定、掛名鑑定”……這些違法違規司法鑑定要清理了

“金錢鑑定、人情鑑定、虛假鑑定、掛名鑑定”……這些違法違規司法鑑定要清理了

“金錢鑑定、人情鑑定、虛假鑑定、掛名鑑定”……這些違法違規司法鑑定要清理了

法治甘肅網 甘肅法制報訊(記者王剛)根據司法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清理整頓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司法廳於近日下發通知,決定自4月1日起,分動員部署、開展自查、全面核查、清理整頓、驗收總結五個階段,在全省範圍內開展為期兩個月的司法鑑定機構和鑑定人清理整頓工作。

全面核查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准入條件是否合格,執業許可證是否齊全、有效,業務類別是否屬於法定登記範圍。對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登記事項發生變化,不符合設立條件的,撤銷登記並依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司法鑑定機構某一類別的在崗執業司法鑑定人實際少於3人的,依法撤銷該執業類別;儀器設備配置不符合相關要求的,停止執業並限期3個月內整改,整改後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撤銷該執業類別;《司法鑑定許可證》使用期限屆滿未申請延續的,依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設立司法鑑定機構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的,依法辦理註銷登記手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規定,對沒有經過有關機關批准在司法鑑定機構兼職的公務員,由所在司法鑑定機構進行清理和解聘;對辭職或退休的公務員,原系領導班子成員以及其他擔任縣處級以上職務的公務員辭去公職未滿3年,其他公務員未滿2年,在司法鑑定機構兼職的,由所在鑑定機構進行清理和解聘。

全面核查司法鑑定認證認可開展情況,近幾年能力驗證結果反饋情況,第三方能力評估、文書質量評查開展情況。在業務範圍內進行司法鑑定應當具備而不具備依法通過計量認證或者實驗室認可的檢測實驗室的,停止執業並限期整改。10月30日後仍未通過的,依法註銷其相應的司法鑑定業務類別;全面核查第三方評價工作,對司法鑑定機構同一鑑定事項連續兩次能力驗證結果為不合格的,停止執業並限期6個月內整改,整改後仍不能滿足基本能力要求的,予以註銷;通過文書質量評查發現司法鑑定人能力水平存在嚴重不足,停止執業並限期6個月內整改,整改後經省司法廳委託省司法鑑定協會或市司法局組織專家評審認為仍不能勝任司法鑑定工作的,予以註銷。

全面核查有關司法鑑定投訴、舉報、信訪等處理情況,嚴格對司法鑑定機構和司法鑑定人執業活動的監督。對“金錢鑑定、人情鑑定、虛假鑑定、掛名鑑定”或者鑑定意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嚴重損害司法鑑定行業形象和公信力的行為,要堅決追究責任,嚴肅處理;發現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撤銷登記。

通過清理整頓工作,旨在進一步嚴格司法鑑定准入管理,加強執業監督,嚴肅查處和有效預防“金錢鑑定、人情鑑定、虛假鑑定、掛名鑑定”等違法違規行為,規範司法鑑定執業行為,提高司法鑑定服務質量和社會公信力,促進司法鑑定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金钱鉴定、人情鉴定、虚假鉴定、挂名鉴定”……这些违法违规司法鉴定要清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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