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絕“殭屍企業”,“生死痛痛快快”!青島破產法庭揭牌

4月22日上午,青島破產法庭揭牌儀式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山東省委常委、青島市委書記王清憲出席揭牌儀式並講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張甲天,青島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宋遠方出席。王清憲、張甲天共同為青島破產法庭揭牌。

這對青島改善營商環境,挽救危困企業、規範市場主體退出,推進新舊動能轉換、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里程碑意義怎麼評價也不會過高。


對於為何要成立專業的破產法庭?就像人生有代謝一樣,企業也有生老病死。而現實中,很多企業卻面臨“想死死不掉”“不能痛痛快快、明明白白死”。與各地情況類似,青島也存在不少“殭屍企業”,這些企業大都是因負債累累而停止經營若干年之後,工商登記依然顯示為存續的企業。其實,他們當中許多企業並不想成為殭屍企業,因為經營不善,他們也想進行清算、“死個清爽”。但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清算過程中發現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清算組需要向法院申請破產。但是破產申請有那麼容易嗎?


與一般的民事案件或商事案件相比,破產案件由於涉及到申報債權、蒐集債務人財產,甚至要通過訴訟確認債權債務,審理可能是個極為漫長的過程,耗費大量精力和人力,導致一些法院不願意受理破產案件。


在實踐中還會經常出現因為企業資不抵債,即便全部資產變賣也無法償還所有債權人債務的情況,債權人即便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也存在巨大的執行困難;如果債權人來自不同城市,也各自向不同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還可能出現不同法院“爭相”查封同一家企業的現象。這時債權人會更加傾向於不讓企業破產,也可能向法院施壓阻撓企業進入破產程序,因為破產就意味著自己徹底“賠”了,企業即便符合破產標準,但也難以真正破產,成為“殭屍企業”。


青島破產法庭的設立,相當於給進入破產程序的“殭屍企業”掛了個“專家號”,讓難執行、該破產的企業,依法進入破產程序,有利於更好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處置“殭屍企業”,提高依法清理“殭屍企業”的審判效率。不僅推進了真正的專業化,更開啟了獨立化進程;而獨立化會在更高層次上推進專業化,為破產審判工作專業化程度的提高開闢廣闊的空間。


“破產法庭成立的一個更重大的意義在於,它不僅可以讓企業‘痛快死’,更有助於破產後還有希望活下來的企業實現‘重生’”,北京市君合(青島)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劉學政對濤君說,許多在市場競爭中受傷的市場主體,還可以在這裡受到一定程度的“救治”。治好了,仍是一條“好漢”!


“在現行情況下,譬如說有一家企業要宣佈破產了,甚至只是出現經營困難還沒走到破產那一步,但它的所有債權人都會‘搶破頭’去封它可以執行的財產、搶著去優先訴訟”,劉學政解釋說,此外還要考慮法院管轄帶來的地方利益考量,各地法院還會“互相封”力圖先滿足本地債權人享有所剩不多的財產。這樣一來二去,原本,有希望活下去的企業也被拖垮了。


而隨著破產法庭成立,企業一旦進入破產程序,圍繞著它的所有在訴案件全部停止,歸集到一起統一處理。在這個過程中,法院會組織召集債權人會議,針對該破產企業的實際情況進行協商。


劉學政坦言,其實很多企業走向破產往往就是因為“一筆錢”,而它的核心技術和核心人才都算不錯。這種情況下,如果債權人會議決定再給企業一次機會,重新注入資金,企業很有可能重新煥發生機!


對企業而言,在市場競技場上受了傷不要緊,這裡有“醫院”可以“救治”。因此,破產案件是不是能夠得到及時受理,得到公開、公正、公平處理,是考量一個地區營商環境的重要指標。


從2016年初到現在,全國各級法院擁有的破產審判庭從不足5家增至100多家,但專業化程度還不高,不少破產審判庭還是加掛的牌子,並非貨真價實的專業化審判機構和專業化審判隊伍。2019年1月14日,全國首家破產法庭在深圳揭牌;1月30日第二家破產法庭在北京成立……一年多來,破產法庭還在上海、天津、廣州、溫州、重慶、濟南等地掛牌成立。


青島破產法庭成立後,將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信息化要求,合理配置全市破產審判資源,實現管轄集中化、程序集約化,提升破產審判專業化水平。大力暢通企業破產退出通道和“執轉破”渠道,積極探索自然人債務清理、預重整、跨境破產等制度機制創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批覆,青島破產法庭管轄以下破產案件:

(一)發生在青島市轄區內地(市)級以上(含本級)市場監督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公司(企業)的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

(二)前述強制清算和破產案件的衍生訴訟案件;

(三)跨境破產案件;

(四)其他依法應當由青島破產法庭審理的案件。(來源:回瀾聽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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