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僵尸企业”,“生死痛痛快快”!青岛破产法庭揭牌

4月22日上午,青岛破产法庭揭牌仪式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山东省委常委、青岛市委书记王清宪出席揭牌仪式并讲话,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甲天,青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宋远方出席。王清宪、张甲天共同为青岛破产法庭揭牌。

这对青岛改善营商环境,挽救危困企业、规范市场主体退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作用。


里程碑意义怎么评价也不会过高。


对于为何要成立专业的破产法庭?就像人生有代谢一样,企业也有生老病死。而现实中,很多企业却面临“想死死不掉”“不能痛痛快快、明明白白死”。与各地情况类似,青岛也存在不少“僵尸企业”,这些企业大都是因负债累累而停止经营若干年之后,工商登记依然显示为存续的企业。其实,他们当中许多企业并不想成为僵尸企业,因为经营不善,他们也想进行清算、“死个清爽”。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清算过程中发现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清算组需要向法院申请破产。但是破产申请有那么容易吗?


与一般的民事案件或商事案件相比,破产案件由于涉及到申报债权、搜集债务人财产,甚至要通过诉讼确认债权债务,审理可能是个极为漫长的过程,耗费大量精力和人力,导致一些法院不愿意受理破产案件。


在实践中还会经常出现因为企业资不抵债,即便全部资产变卖也无法偿还所有债权人债务的情况,债权人即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存在巨大的执行困难;如果债权人来自不同城市,也各自向不同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还可能出现不同法院“争相”查封同一家企业的现象。这时债权人会更加倾向于不让企业破产,也可能向法院施压阻挠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因为破产就意味着自己彻底“赔”了,企业即便符合破产标准,但也难以真正破产,成为“僵尸企业”。


青岛破产法庭的设立,相当于给进入破产程序的“僵尸企业”挂了个“专家号”,让难执行、该破产的企业,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有利于更好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处置“僵尸企业”,提高依法清理“僵尸企业”的审判效率。不仅推进了真正的专业化,更开启了独立化进程;而独立化会在更高层次上推进专业化,为破产审判工作专业化程度的提高开辟广阔的空间。


“破产法庭成立的一个更重大的意义在于,它不仅可以让企业‘痛快死’,更有助于破产后还有希望活下来的企业实现‘重生’”,北京市君合(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刘学政对涛君说,许多在市场竞争中受伤的市场主体,还可以在这里受到一定程度的“救治”。治好了,仍是一条“好汉”!


“在现行情况下,譬如说有一家企业要宣布破产了,甚至只是出现经营困难还没走到破产那一步,但它的所有债权人都会‘抢破头’去封它可以执行的财产、抢着去优先诉讼”,刘学政解释说,此外还要考虑法院管辖带来的地方利益考量,各地法院还会“互相封”力图先满足本地债权人享有所剩不多的财产。这样一来二去,原本,有希望活下去的企业也被拖垮了。


而随着破产法庭成立,企业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围绕着它的所有在诉案件全部停止,归集到一起统一处理。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组织召集债权人会议,针对该破产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协商。


刘学政坦言,其实很多企业走向破产往往就是因为“一笔钱”,而它的核心技术和核心人才都算不错。这种情况下,如果债权人会议决定再给企业一次机会,重新注入资金,企业很有可能重新焕发生机!


对企业而言,在市场竞技场上受了伤不要紧,这里有“医院”可以“救治”。因此,破产案件是不是能够得到及时受理,得到公开、公正、公平处理,是考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


从2016年初到现在,全国各级法院拥有的破产审判庭从不足5家增至100多家,但专业化程度还不高,不少破产审判庭还是加挂的牌子,并非货真价实的专业化审判机构和专业化审判队伍。2019年1月14日,全国首家破产法庭在深圳揭牌;1月30日第二家破产法庭在北京成立……一年多来,破产法庭还在上海、天津、广州、温州、重庆、济南等地挂牌成立。


青岛破产法庭成立后,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要求,合理配置全市破产审判资源,实现管辖集中化、程序集约化,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大力畅通企业破产退出通道和“执转破”渠道,积极探索自然人债务清理、预重整、跨境破产等制度机制创新。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批复,青岛破产法庭管辖以下破产案件:

(一)发生在青岛市辖区内地(市)级以上(含本级)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公司(企业)的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

(二)前述强制清算和破产案件的衍生诉讼案件;

(三)跨境破产案件;

(四)其他依法应当由青岛破产法庭审理的案件。(来源:回澜听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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