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试点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

12月24日,记者从厦门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福建海事局的批复支持下,厦门海事局将在全国首次试点开展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通过“减证便民”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据介绍,港内航行船舶“多证合一”改革主要包含船舶证书“多合一”与船舶证书申办流程“多合一”两大内容。符合试点条件船舶原持有的《船舶国籍证书》等6本法定证书,将由一纸化的《国内航行船舶证》替代,仅需持“一证”即可接受海事管理机构日常监管。该局还通过审批流程再造和信息化建设,为相对人提供“一纸申请、一次性申办、一次性发证”的“快办快结”服务,此举可至少为拟在厦门辖区试点的300余艘港内作业船舶累计节省运营成本逾千万元。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