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為什麼要請律師



有的朋友經常說:唐律師,你們不就是動動嘴皮子就收律師費。這打官司也不復雜,我自己去行不行?

行!當然可以。不過去之前你先聽聽這些詞知道什麼意思嗎?

流質契約、買賣不破租賃、誤載不害真意、相對權、形成權、種類物、諾成合同、要式法律行為、無因行為、表見代理、指示交付、佔有改、用益物權、地役權、浮動抵押、提存、不安抗辯權......


打官司為什麼要請律師


你看,不請律師連法官和對方律師說什麼你都聽不懂吧,還是安心地交律師費吧。你學會了嗎?

關注唐律師 學法漲知識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