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凡與羅志祥,是兩個圈子互無交集的兩個男人,但是這兩個男人先後做了基本同樣的事情--越軌了!
蔣,被老婆喊話,簡簡單單一句話,導致阿里股票市值損失百億,估計阿里股票市場的股民投資者早已哭暈;
羅,被女朋友喊話,洋洋灑灑千字文,並對全體吃瓜群眾進行了×教育--從此“多人運動”有了新的意義。毋庸置疑,羅的“渣男之男”、“渣男王中王”的“桂冠”當仁不讓;
然而,蔣總裁與夫人是國家法律承認的“合法夫妻”,如果大瓜坐實,那就是真正意義上的“出軌”,是《婚姻法》不允許和不提倡的,更是道德上、道義上都絕對禁止的!
而羅與周女士,只是男女朋友關係,並無法律定性之實,嚴格意義上看,羅的行為充其量是“劈腿”、“腳踏多隻船”,還只是屬於道德範疇;
然而“吃瓜群眾”看到的結果是什麼呢?
蔣,在內網道歉一次,不過百字,雲淡風輕,揮別雲彩,依然笑傲職場;
羅,公開道歉多次,不只百字,千夫所指,熱搜滿屏,稀碎“渣男”,職業之路斷亦;
雖然筆者也在職場混跡多年,品牌公關領域也略知一二,但是對蔣總裁的這種內網上發佈道歉信的操作讓人豎起大拇指,又是哪個公關大神的騷操作啊?
難道故意裝不知道,作為一線互聯網公司的總裁,手握阿里絕對的最核心的業務板塊--天貓、淘寶、阿里媽媽的老大,一個負面對上市公司造成的影響,是內網上雲淡風輕的幾句話就略過的嗎?股民、小韭菜、投資者的百億損失視而不見?
而羅,一娛樂明星而已,所有道德審判,不過是吃瓜群眾的談資而已,除了“劈腿”等種種不道德的男女關係和給其女友帶來實質的情感傷害以外,卻沒有給其他人帶來什麼實際損失,卻熱搜滿屏,千夫所指。
更讓人細思極恐的是蔣妻對“張三”宣戰微博發出之後的第二條微博:
蔣的原配夫人-“花花董花花”這條微博寫到:誰把我的評論給關了?
大家都知道,微博的評論、轉發等功能需要賬戶所有人自己主動關閉,但是從蔣夫人所言-她並沒有主動關閉評論,而是 不知道“誰把我的評論給關了”,會是誰呢?背後是誰呢?
筆者本著做一個合格的“吃瓜群眾”,深究了一下新浪微博背後的力量:
天眼查顯示,阿里巴巴在2013年4月以5.86億美元投資了新浪微博,佔股18%,8月雙方實現了賬號互通。隨後阿里巴巴又在2016年9月以1.35億美元增持新浪微博股份至31.5%。根據微博2019財年的年度報告,阿里巴巴目前仍佔有微博30.2%的股份。
據SEC的文件顯示,2013-2015這三年,阿里巴巴分別給新浪微博帶來了4913萬美元、1.07億美元、1.436億美元收入,佔微博總營收的比例分別為26%、32%、29%。換言之,這三年時間裡,阿里巴巴給新浪微博帶來了近三分之一的收入。
2016年,微博與阿里的協議到期,微博來自阿里的廣告收入才降到10%以下。
正是基於這樣的關係,此次事件一出,微博刪帖的反應速度之快,也不得不讓人推測,微博刪帖控評的背後,是其股東兼大客戶阿里在推動或實操為之。
而恰巧這個節骨眼上,羅之女友周同學,以不想佔用“公共資源”之名,曝出大瓜,從此羅同學熱搜滿屏,千夫所指,甚至還連累了“南寧小羅志祥”的生計和名譽。
這時相信屏幕後的阿里公關團隊和蔣本人應該是長舒一口大氣吧!
這羅和周的表現,比及時雨宋江還及時!
羅,看似是大明星,平時一舉一動皆為新聞,一招一呼似乎萬眾矚目。
表面看羅的號召力和影響力更大,然而一旦有所瑕疵,不過如之前一樣,成為一談資而已;
又加上娛樂圈的性質與人之本性使然,自然羅的下場就是:落井下石者眾,力挽狂瀾者稀;吃瓜起鬨者巨,理性看客者微嘍;
反觀蔣的所作所為,似乎比羅更渣才是,不僅人品之渣,還累及無辜股民、投資者成為小韭菜,是實打實的財務損失,反而居然能輕鬆過關。
後來的所謂阿里內部的處罰,什麼取消合夥人身份、記過處分、從M7降職到M6,罰俸一財年等云云,看似處罰達四條之多,對於年薪數百萬的人來說,罰俸一年對我們普通職工來說,財務損失不可謂不巨;
但是,要知道,蔣在創立“友盟”到以8000萬美元出售“友盟”給阿里,後又成為被稱為阿里最核心的三大業務板塊的負責人--天貓、淘寶和阿里媽媽!
稍微瞭解阿里巴巴業務的都知道,這三大業務板塊不僅是阿里的基石,也是阿里的核心,特別是阿里媽媽,又是阿里最賺錢的板塊!
對於財務自由的富人來說,能用錢解決的事情都不是事情,僅僅處罰一些無關痛癢的,還沒有領到手的上一財年的獎金又算的了什麼呢?看清楚,處罰的是“上一財年”,就是還沒有發到卡上的錢!(當時看到這個處罰,我差點笑出了“豬聲”-哦,這個豬說的不是羅志祥)
所以可以這樣說,這些處分,對於一個早在入職阿里之前就實現財務自由的職業經理人來說,對其影響不吝於我們請客喝酒遲到了,而被朋友們開著玩笑、起著哄“罰酒三杯”而已!
說到至此,漸漸兩個現實意義的“題材”就出現了:
1、資本所帶來的力量,是你想象不到的;或者說,你想象到了,資本真的能左右是非,哈哈,真的是真的!被你猜中了!
2、所謂“阿里價值觀”也不過爾爾,也不過是“刑不上大夫”的現代演義,也不過是公關營銷的奇技淫巧的手段而已;
這也是蔣和羅背後力量的不同!
羅的背後,雖有千萬粉絲,不過是嬉笑怒罵的遊戲而已,可以說是有組織但無紀律,並不能成為他的依靠,出現道德瑕疵,沒準會是第一波攻擊的旗手,因為不過是遊戲而已嘛;
而蔣的背後,是資本的力量,有組織有紀律、有規範有條理,更有損失百億後要儘快止血止損的慾望,是迅速撤下熱搜的行動,是手握三個核心業務板塊的當家人,是阿里資本市場的命根子!
而這時候,什麼價值觀,都不過是之前的營銷手段而已。
即使給他們已經造成百億損失,也要力保“太子”,才能及時止損止血!
其實,在蔣事件之前,我本人是很認可和高度讚揚阿里的價值觀的!
阿里持續不斷的在輸出自己的價值觀,並針對內部不符合價值觀的行為和人員進行了果決的處罰,比如遠在2012年的“聚划算事件”、2016年的“中秋月餅事件”,這些當事人都被阿里處罰或開除了。
對比本次將的事件,這些被處罰的人,無一例外,都是職級較低階的員工或小部門負責人而已!
馬雲先生也在大多數的公開場合,不斷強調“阿里價值觀”對阿里的重要性,甚至說過阿里價值觀是立業之本,無阿里的價值觀,無阿里的豪言壯語!
聚划算事件不過是流程不規範,小二謀私利;中秋月餅事件更像是員工的惡作劇--多搶了幾盒月餅而已!
而蔣的所作所為,不僅給阿里市值實際損失百億,還有拋妻棄子的法律問題嫌疑,以及豢養“小三”的道德隱憂,與阿里的價值觀四-誠實正直,言行坦蕩,十六杆子都打不到!
然而最終給的處罰不過是“罰酒三杯”,似乎有對其“再接再厲”的鼓舞之嫌!
因為從心理學上來說,出軌只有0次和無數次之分!
所以阿里雲澹風清的處罰,從此再無“價值觀”可言!
所謂職場江湖,能力的確是永恆的硬道理!能被資本懼怕,並庇護力保的能力更是最硬的道理!
我等芸芸眾生、吃瓜群眾,無非是以滄海一粟爾!
附網友評論:
附:阿里的價值觀
1、客戶第一:客戶是衣食父母。
2、團隊合作:共享共擔,平凡人做非凡事。
3、擁抱變化:迎接變化,勇於創新。
4、誠信:誠實正直,言行坦蕩。
5、激情:樂觀向上,永不言棄。
6、敬業:專業執著,精益求精。
阿里巴巴集團在與客戶、業務夥伴、股東等相關各方的業務關係中,致力遵循最高標準的商業行為規範。阿里要求員工在與外部合作伙伴進行業務往來時體現誠信的價值觀,絕不容忍任何不道德或不合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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