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說“三個規定”(二)

什麼是“三個規定”? 第二彈

浦城檢察 | 漫說“三個規定”(二)


上期小編帶領大家學習了《領導幹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相信各位檢察官都有了應對領導來電瞭解案件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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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們來了解第二個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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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中央政法委員會印發《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架起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高壓線",明確責任追究,確保司法人員依法獨立公正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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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看看今天又是一出什麼好戲——


地點:檢察官助理小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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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現公正司法,既需要司法人員依法辦案,也需要排除各式干預、插手、過問,對於《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你是不是有了更深的體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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