拱墅發佈嚴格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兩手抓”三個“十條意見”

拱墅發佈嚴格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兩手抓”三個“十條意見”

為堅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決策部署,堅決做好疫情防控,有序落實全區企業樓宇復工復產,支持幫助我區企業共渡難關,切實保障社會平穩正常運行,努力完成全年目標任務,現就企業、樓宇業主和物業管理單位三個“十條意見”發佈如下:

支持企業有序復工十條意見

01

堅決落實上級政策

全面及時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應對疫情加大對中小企業降低要素成本支持、財稅支持、金融支持和外貿支持等各項政策,切實推進企業減負減成本;

02

加強金融信貸紓困

積極協調金融機構不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對因疫情面臨還款困難的中小企業,積極發揮我區科技助貸、過橋貸、風險池基金等幫扶舉措,妥善安排還款方案,直至“一級響應”解除為止;

03

發揮擔保機構作用

在“一級響應”解除前,要開闢“綠色通道”,著力做好涉及防疫物資生產、銷售、運輸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服務,區中小企業擔保公司免收擔保費,對其他擔保公司擔保的本區上述企業給予50%擔保費補助;

04

減免企業房租

對承租區屬及以下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免收2020年2月、3月房租;

05

倡導各類產業載體支持中小企業

倡導自持物業的經濟合作社、非公業主(房東)和非國有主體開發運營的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文創園、小微企業園、樓宇、綜合體等各類載體主動為中小企業適當減免房租和其他費用,或者給予一定的緩交期限,具體由雙方協商解決。對在疫情期間為中小企業減免租金的上述主體,予以政策扶持,減免1個月以上的,按照不超過減免額的20%給予其補助;減免2個月以上的,按照不超過減免額的30%給予其補助,單個業主主體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30萬元;

06

強化勞動用工指導協調

加強對受疫情影響企業的勞動用工指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法律政策服務,積極協調幫助解決因受疫情影響發生的勞資糾紛;

07

依法辦理不可抗力證明

對於受疫情影響導致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積極協助企業辦理不可抗力相關證明,涉及國際貿易合同的,幫助企業向中國貿促會申請辦理不可抗力相關證明;

08

降低外貿企業出口成本

對企業參加中小企業小微聯保的,給予100%保費補助(中小企業為年出口不超過500萬美元的外貿企業);對企業參加出口信用保險的,給予不超過50%的保費補助,單個企業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70萬元;

09

給予參展企業費用補助

列入年度重點支持目錄的境內外展會,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支付參展費用後不能參展的,給予100%展位費補助;重點支持目錄外的展會,經認可的組展機構提供證明,給予參展企業50%展位費補助,最高不超過6萬元;

10

加快區級企業扶持政策兌現撥付

加快上年度及當年區級企業扶持資金的撥付進度,確保各類資金及時撥付到有關企業。

本意見適用於工信部等四部委《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所確定的中小企業。本意見有效期至2020年4月30日。中央、省、市出臺相關支持的政策,遵照執行。

企業復工復產加強防控十條意見

01 企業復工復產前必須嚴格建立由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疫情防控組織,制定嚴格的疫情防控和應急管理預案,全面做好人員審核、進出口管控措施和防控物資、生產物資保障方案。

02 嚴格建立返崗前復工人員全員預告、登記審核制度,嚴防重點疫區人員提前返崗。

03 嚴格做好復工人員每日早晚體溫檢測登記,全員必須佩戴口罩,憑健康綠碼和《拱墅區企業復工通行證》進入本單位;外來人員憑健康綠碼和有效證件經企業指定聯絡人確認後領入。

04 嚴禁人員聚集性活動,暫停安排赴重點疫區的商務出差活動。要求員工非因工作和生活必須,少外出、少走動、少聚集,自覺做到家庭、單位“兩點一線”。

05 嚴格做好出入口管控,做到進出人員必問、必測、必登記。

06 嚴格做好報告和人員隔離措施,返崗員工出現發熱、咳嗽等不適症狀的,應立即按相關規定進行隔離,同時向屬地街道(園區)報告。

07 嚴格做好防控通風和消毒消殺,廠區、辦公室等公共場所每日消毒消殺不少於2次;中央空調、室內新風系統暫停使用。

08 嚴格做好員工食堂、宿舍、快遞及外協單位管理,員工食堂暫不開放。食堂、宿舍如必須開放的,應嚴格按照防疫要求落實防控措施,不聚餐、少堂食。

09 嚴格做好生產生活垃圾和廢棄口罩等的分類處置工作。

10 嚴格做好復工復產後的安全生產管理,確保安全有序。

樓宇防控管理服務十條意見

01 每幢樓宇必須成立由樓宇業主和物業管理單位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的疫情防控組織,全面履行疫情防控主體責任,失職失責造成疫情防控後果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02 未經申請備案的企業不得復工。

03 復工人員憑健康綠碼和《拱墅區企業復工通行證》進入樓宇,進入樓宇必須佩帶口罩並主動接受體溫檢測和登記。

04 樓宇物業管理單位和入駐企業員工進行健康登記;每幢樓宇必須設置1處人員隔離場所,樓宇內人員一旦出現發熱、咳嗽等不適症狀的,應立即按相關規定進行隔離,同時向屬地街道(園區)報告。

05 樓宇訪客須出示本人健康綠碼和有效證件進行體溫檢測和登記,由被訪單位指定的疫情防控聯絡人現場簽字確認後方可領入。

06 樓宇實行24小時不間斷值守,每幢樓宇設置1個人行出入口和1個機動車出入口;樓宇消防通道暫用紙質封條封閉,物業管理單位每日進行巡查登記。

07 樓宇內公共食堂暫停開放,鼓勵員工自帶盒飯或外賣點餐。

08 樓宇企業不串門、不聚集,暫停安排赴重點疫區的商務出差活動。

09 樓宇中央空調和室內新風系統暫停使用;樓宇物業管理單位每日對大廳、電梯、衛生間等公共區域安排消毒消殺不少於2次;樓宇入駐單位辦公室內部消毒消殺工作由各單位自行負責並如實登記。

10 外賣送餐、快遞投寄等人員不得進入樓宇辦公區域,樓宇物業管理單位在樓宇出入口統一設置外賣、快遞寄存處,做到無接觸取送。

拱墅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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