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实施“全员环保”新机制 明确6方责任 打造人人参与“大环保”

淄博实施“全员环保”新机制 明确6方责任 打造人人参与“大环保”

大众网·海报新闻淄博4月22日讯(记者 刘怀远)4月22日,淄博市“全员环保”工作机制公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实施“全员环保”体制机制改革就是打破旧有体制,实现变单一环保部门抓为全行业、全链条、全领域、全社会共同抓,并通过明确市级领导层面、职能部门层面、区县层面、镇(街道)层面、企业层面和社会层面6个方面的责任,动员全社会力量一起努力,实现淄博市生态环境质量的根本好转。

淄博市政府副秘书长鹿斌佐,市委改革办专职副主任、二级调研员李卫,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满军出席新闻发布会,并详细解读《意见》的有关具体内容。

“全员环保”是市委、市政府为加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研究制定的一项长效工作机制,要求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干部职工全员落实、人民群众全员参与生态环保,具体从六个方面,分层次明确了责任,主要包括市级领导抓生态环保领导责任、市直部门单位生态环保行业监管责任、区县党委政府生态环保属地管理责任、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生态环保直接责任、企事业单位和生产经营者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责任、人人参与环保的社会责任,形成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同时,专门成立了由市委书记、市长任主任的淄博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并设立了工业、农业农村、建设、自然资源、城市管理、移动源监管、成品油流通、危化品和非煤矿山、河湖水库、宣传教育、生态环境损害调查、“刑责治污”等十二个领域的专业委员会,每个专业委员会由一名市领导牵头,推动各部门、各领域共同发力,全方位立体化抓好生态环保工作。

并创造性开展“六级联动”生态环保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抓好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农村环境、固废危废治理等12个专项行动开展,全面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坚持市场化理念,设立10亿元的生态环境治理基金,重点开展工业窑炉、VOCs治理项目;坚持平台思维,以市环境监控平台为基础,在全省建成首个生态环境集成指挥中心;坚持法治化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加强地方生态环境立法,加快推进执法队伍法治化能力提升。

明确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认定、权责一致、终身追究的原则,健全完善追责问责机制,依据行业领域监管职责,建立责任清单并细化到各专业委员会、各有关部门,出了问题实施精准问责,哪个领域出的问题就追究哪个领域分管市领导和主管部门的责任,形成“工作大家干、责任大家扛”,全行业、全链条、全领域、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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