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0-01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4月27日下午以现场会议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6名,现场表决5名,通讯表决1名。会议由监事长唐芬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19年年度报告》及《2019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议意见: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9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与2020年度财务预算》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公司聘请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19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35,588.65元,本年计提盈余公积133,558.87元,当年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02,029.78元。

公司基于2019年整体业绩亏损以及后续稳定发展的考虑,拟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临:2020-014)。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有关规定,是基于对 2019年公司实际做出的客观判断,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提交董事会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经过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后更能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存货报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存货报损的公告》(临:2020-016)。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存货报损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就该存货报损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监事会同意本次存货报损事项。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0-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是基于市场公允价格确定的,日常关联的操作过程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下进行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议意见: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0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选举监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选举监事的公告》(临:2020-020)。

监事会认为:上述监事候选人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况。同意提名周蓉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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