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将中心组学习开在运河沿岸

  4月10日,徐州经开区检察院进一步丰富学习形式,创新采取“铁脚板”的学习方式,将党组中心组学习开在京杭运河等河段边。通过实地调研,细化落实“河湖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护河机制举措,探索水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新模式。

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将中心组学习开在运河沿岸

  在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淬带领下,院党组成员通过实地对辖区内京杭运河、老房亭河、荆马河、三八河等河段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现场调研,走访区水务局河湖管理负责人,详细了解辖区河湖近年来水环境治理情况,并仔细查看河长公示牌、污水处理流程等水体生态保护运行管理实际举措。针对巡查中发现的部分河段存在违建等问题,党组成员在现场就如何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保障水环境资源开展讨论。

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将中心组学习开在运河沿岸

  沈淬检察长表示,“河湖长+检察长”河湖保护工作机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更是综合治理生态环境的有力举措。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与水务领域行政执法职能的协作配合,将有力强化河湖保护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公益事诉讼的衔接,切实推动河湖保护中突出难题的解决,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升,为辖区居民提供“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宜居生态环境。

徐州经开区检察院将中心组学习开在运河沿岸

  下一步,经开区检察院将深化此次调研成果,立足职能,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在生态河湖建设中的作用,继续加强与区水务局的协作配合,充实完善“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对破坏水生态行为依法督促行政履职,用法律手段推动河湖管理成效的持续化和法治化,切实为经开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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