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印度這個國家的種姓等級傳統還根深蒂固的存在著?

須為


印度長期是在英國的統治之下,印度是英國的殖民地,在19世紀中葉英國就把民主制度帶到印度,並開始實行,1947年印度獨立後,印度開始實行英國殖民主義時期已經確立的議會制度,並且不斷加以修訂完善,印度成了極少數工業化之前便實施民主政治的國家,被西方說成是"最大的民主國家"。



雖然印度是西方眼裡的最大民主國家,但印度的種姓等級制度雖然被憲法廢止,但傳統觀念卻沒有改變,而印度憲法第三篇基本權利裡的平等權,也就是憲法第14條規定,法律上平等,在印度領土內國家不得拒絕給予任何人法律上之平等,或法律之上平等保護。第15條禁止宗教,種族,種姓,性別,出生地的歧視,其中還有四款內容,第16條是公職受聘機會相等,其中還有五款內容。第17條廢除賤民制,廢除賤民制,並禁止以任何形式實行賤民制,憑藉賤民制而剝奪他人權利的行為屬於犯罪行為,應依法懲處。

印度憲法是1949年11月26日製憲會議通過的,1979年9月25日第44次制憲法令對憲法進行修改,但關於公民的平等權沒有什麼變化。 印度的憲法通過和實施的較早,但由於受傳統觀念的影響,70年來雖然印度的民主制度在正常的運行,但對憲法的正確理解和執行還是有所偏頗,印度的種姓制度,早在1949年的憲法中就被明令廢止了,但在印度的現實社會生活中,種姓制度無處不在影響著人們。


種姓制度是在印度,孟加拉還有斯里蘭卡等普遍存在的一種血統論為基礎的社會體系,種姓制度的來源,是婆羅門教一向宣揚夢創四姓說,特別強調婆羅門從返口生,以保障婆羅門種姓的優越地位。

婆羅門教是雅利安人剛來印度的時候,形成的宗教,它的核心教義就是種姓制,把印度人分成了四大種姓,第一是婆羅門,第二是剎帝利,第三是吠舍,第四是首陀羅,其實還有第五種就是達利特,達利特是幹最苦的活,但他們被稱作不可接觸者,就是賤民,連種姓都沒有。

種姓制度在印度維護了統治,這種制度在印度已經是根深蒂固,雖然印度歷史上被外來民族多次征服,但是種姓制度並沒有改變,種姓制度不僅成了社會文化的一個部分,也是社會制度的一個部分,最後還是成了宗教的一個重要核心。


既使後來在印度出現了佛教,佛教是講究眾生平等的,所以四個種姓也應該是平等的,但在印度的現實生活中,種姓制度不僅存在,而且還非常頑強的存在著, 主要就是,政治家們為了贏得選票,他們在印度的各個選區內的大種姓人會獲得更多的提名機會,還有一個就是政府的職位和大學的職位被預留給特定種姓,而不是憑是否有才學來勝任這個崗位。

還有高種姓的女人和低種姓的男人通婚會受到雙方父母和親屬的堅決反對,很多人因此喪失了生命。 甚至低姓的人在教室裡坐過的桌椅高種姓人如果要坐都要進行清洗消毒等等,甚至有的大學給高種姓學生穿白色校服低種姓穿藍色校服。低種姓人的孩子考上高中或大學都會引起家長和同學們的抗議,因為高種姓的學生不願意和低種姓的學生同時上課。

有些事在民間還可以,因為百姓對法律的漠視,但有些政府部門也幹出不靠譜的事兒,據新聞報道印度一次鬧饑荒,印度當地政府竟然發公告號召"賤民"去捕捉老鼠吃,這條新聞不是虛擬的,是確實發生了的。


印度的種姓傳統還頑強的存在於印度的社會之中,主要的原因應該是政府遵守憲法的自覺程度不夠,傳統封建文化的影響非常深,再者就是違犯種姓平等法律的人受法律制裁不夠,還有就是政府對種姓平等法律宣傳不夠,國際上對於印度種姓不平等的現狀關注的不夠,等等。

圖片來自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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