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錯不改!男子二次酒駕上路被拘留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句話對於每一位司機朋友來說都是耳熟能詳,但是總有個別司機拿這句話當耳邊風,拿生命當兒戲。甚至有人酒駕處罰過後仍不思悔改二次酒駕被查,一起來看看這位“不長記性”的酒司機

12月6日15時45分許,駕駛員劉某發飲酒後駕駛魯MXXX6R小型轎車行駛至碣石山鎮大吳村附近,被執勤民警現場查獲。現場使用呼式酒精檢測儀對其進行血液酒精含量檢測,結果為67mg/100ml,涉嫌酒後駕駛機動車。經公安交通管理綜合應用平臺查詢,劉某發於2017年3月15日曾因酒後駕駛機動車被無棣大隊四中隊處罰過,劉某發涉嫌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

12月8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劉某發行政拘留五日,並處罰款1000元的處罰。

無棣交警提醒駕駛員切勿抱有僥倖心理,只要有一次酒後駕駛處罰記錄,在以後的任何時間內再次被查獲飲酒駕駛都屬於“二次酒駕”,酒後駕駛一旦被查處,交警信息平臺會終身記錄其違法行為。最後還是那句老話: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

知錯不改!男子二次酒駕上路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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