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桂陽法院:公正司法解民憂 贈送錦旗表謝意

法人網郴州報道【胡芳 彭凱】近日,申請執行人李某將一面印有"公平 公正 清廉 負責"的錦旗送到桂陽法院,感謝法官守護公平正義的為民情懷。

2012年,李某及被徵收人與當地房屋徵收部門簽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協議》,協議中約定了房屋徵收補償選擇貨幣補償與優惠購買房源相結合的方式,選中房源為安置樓的1606號住房。

郴州桂陽法院:公正司法解民憂 贈送錦旗表謝意

李某按照協議約定騰空房屋,徵收部門依約支付了李某補償金、獎勵金、補助金合計34316.9元后便未繼續履行。

李某於2015年7月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判令雙方簽訂的補償協議有效,且徵收部門支付李某過渡安置費23100元。

該判決生效後,被告依照判決書支付了李某23100元,之後卻未向李某交付安置房源。李某在得知安置房源及1606號住房已經由開發商出售後,再次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案經桂陽法院一審判決,被告房屋徵收部門不履行徵收補償協議行為違法,並支付李某過渡安置費48300元,賠償原告損失443836.8元。

一審判決後,被告房屋徵收部門依法提出上訴,郴州中院依法判決維持原判。

判決生效後,因房屋徵收部門一直未自覺履行法律義務,李某於2020年3月3日向桂陽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受理該執行案件後,執行法官第一時間通過數字法院系統的"總對總""點對點"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即房屋徵收部門進行了財產查詢,查詢到被執行人銀行賬戶中有存款後立即進行了凍結。同時,執行法官向房屋徵收部門法定代表人送到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等材料,送達後因被執行人仍未自覺履行法律義務,法院依法將凍結的銀行存款進行扣劃,並將款項通過"一案一賬號"系統發至申請執行人李某銀行賬戶。

申請執行人李某對此表示感謝,"拖了這麼久的案件且涉及行政部門,桂陽法院能在這麼短的時間迅速執行到位,太感謝你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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