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裡的爭合妒合怎麼看?

原文:然又有爭合妒合之說,何也?如兩辛合丙,兩丁合壬之類,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所以有辛合妒合之說。然到底終有合意,但情不專耳。若以兩合一而隔位,則全無爭妒。如庚午、乙酉、甲子、乙亥,兩乙合庚,甲曰隔之,此高太尉命,仍作合煞留官,無減福也。

原文翻譯:但是又有爭合與妒合之說,什麼意思?如兩辛合一丙,兩丁合一壬之類就是。一夫不娶二妻,一女不配二夫,有了二妻或二夫彼此間就會有爭妒之意,所以才有爭合妒合之說。然而爭合妒合畢竟都還是有相合的意思,只是用情不專而已。若是兩個合一個為隔位之合,則便完全沒有爭妒的意思了。如高太尉命:庚午乙酉甲子乙亥,有兩乙爭合一庚,只因有甲曰阻隔,便不論爭合妒合,仍作合殺留官論,不減命主的福氣。

二次解讀:沈氏此論,非常精彩。無論是爭合還是妒合,都有合意,只是用情不專而已。很多命師認為“爭合不合”、“妒合不合”,這是不合常理的。在現實中,自己與配偶是一種組合,但同時與其他親戚又是一種組合,此外還與同事、朋友也是一種組合,跟家庭是一種組合,跟工作單位是一種組合,跟自己所加入的黨派與國籍也是一種組合,這多種組合同時並存,沒有爭合妒合就不合的道理。即如一夫多妻的家庭,三妻四妾之間即便爭風吃醋,彼此抓破了臉,扯掉了頭髮,但還是組合在一起的家人,只是相合得不甚緊密罷了。八字中的爭合妒合也一祥,不能簡單地說爭合妒合都不合,而要看位置與力量如何。如果爭合妒合之字無力,或者所佔據的位置不利,哪它憑什麼去爭合妒合?有爭合妒合之心,也無爭合妒合之力。這高太尉自然也是個妻妾成群的主,幾個比劫爭合一個夫星,其妻妾之間肯定也少不了打打鬧鬧,但在一夫多妻制的社會里是很正常的事情。

然而沈氏說高太尉命要以合殺留官論,因為以劫合殺,只要不合化,便有牽制七殺之意,也是一種制殺的方法,不能一概論之為合去七殺。高命如果是合殺留官,以官印格論,則命主只會是個文職官員,而不會成為太尉這個最高軍事首領。高命的乙木是陽刃,庚金是七殺,陽刃合殺便是武貴之命。因此高命在天干是以劫合殺格,在地支是官印相生格。只有將此兩格兼論,才符合命主出將入相的事實。沈氏之所以不將高命論為以劫合殺格,是因為在子平諸書之中雖有以劫合殺之論,但說的都是月令為陽刃的陽刃用殺格,沒有月令為七殺的以劫合殺格,故而沈氏不論此格。但是對付兇猛的七殺,一可以用印化,二可以用食制,三可以用刃合,這三種制殺方法均出自於子平理論,並非我向壁虛造。既然殺印相生與食傷制殺都能成為兩種格局,那麼以劫合殺也能成為一種格局。否則,遇到這種命例時就很容易推斷失誤。不妨再看看下面三個命例:

兩湖巡閱使王佔元命:

劫比日殺

辛庚庚丙

酉寅子子

月透丙殺,不見印化,若以子傷制殺,則子水貪生寅木,格局不高。所喜年幹有辛刃合殺,格成以劫合殺,刃重則格高,乃武貴超群之命。實際情況是,命主幼年喪父,家境極貧,後從軍。丙戌運,殺刃兩旺,命主隨袁世凱在小站練兵,迅速發跡,一歲一遷,戌運末的45歲丙午年即升至遊擊。乙酉運,刃旺殺輕,格局更高,50歲辛亥年官升陸軍副都統(正二品)。51歲壬子年,制殺過重,降職為師長。53歲甲寅年,財生殺旺,主持湖北軍務,次年乙卯拜將封侯。55歲丙辰年,殺臨太歲,官升湖北督軍兼省長,形同一方皇帝,與曹錕、張作霖、吳佩孚並列為政軍界“四大巨頭”。申運合子,劫刃化傷,損格,下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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