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文”製作的格式和要求


“祭文”製作的格式和要求


“祭文”即祭奠之文。以禮祭拜為祭,以物祭拜為奠,以案祭拜為祀。

一般認為,祭文是從古時的祝文演變而來,規範的祭文出現於漢代。祭文在內容上可分四類:一是哀悼死者,寄託哀痛思念;二是祭拜先祖,告慰列祖列宗;三是祈求上蒼,天降雨露祥瑞;四是驅除邪魔,庇護現實生靈。從體裁上講,祭文有韻文和散文兩種。其辭有散文語、有韻語、有儷語。在韻語之中,又有四言、六言、雜言、騷體、儷體等不同。現時社會條件下,興科學,破迷信,祈雨降福降魔不可取,但哀悼死者,祭拜先祖還是可以的,管理當局也沒有明令禁止。

祭文必須有人誦讀,一般要求是有功名爵祿的人員。舊時寫得好的祭文,感情色彩比較濃厚,多為亡親亡友而作的追記生平和稱頌死者好文章,念起來如哭如泣、如咽如訴。如袁枚的《祭妹文》、韓愈的《祭十二郎文》等,都是傳世經典。

作為一種文體,祭文分為三大部分,即標題、正文和結尾。祭文標題為“祭XX文”,“XX”表示作文之人與逝者的關係稱呼。有血緣關係的,置稱呼;沒有血緣關係,直呼其名,如“祭祖文”“祭父文”“祭母文”“祭XXX文”等。祭文開頭必須標明祭奠人和時間日期,所以祭文不需落款,但祭文的結尾必須用特定的祈語。

祭文的正文習慣以“維”字開頭,“維”字一般頂格不空字符,後與正文連在一起。“維”是助詞,作發語詞用,是祭文的標誌用語,無其他別的意思。祭文以“維”字開頭後,正文開始應當言明憑弔祭文時間、祭誰、誰祭等事項,這是開篇明義,首先要點明的問題。祭文正文語言應當精煉,字數可根據需要而定,但不宜過長。切忌東頭西緒,拖泥帶水。祭文一般有韻腳,可以一韻到底,可以中間變韻。用古體、近體、歌行體、散文體,都行。

祭文層次較多、情感內容較多、字數較多等的,可以換行,但換行不空格。

祭文一般用“尚饗”“伏惟尚饗”或“嗚呼哀哉,伏惟尚饗”等詞結尾。“尚饗”是臨祭而祈望歆享之詞。尚,是庶幾,希望的意思;饗,是設置牲犧以納嘗,受用的意思。“伏惟”是伏地恭惟謙敬之詞。“嗚呼哀哉”是嘆詞,表示哀痛到極點,不可言喻,啊!啊!啊!痛!不行了要死了的意思。

附“明太祖祭黃帝文”:

(明太祖洪武四年(1371)祭黃帝文)

祭黃帝文

維皇帝謹遣中書管勾甘,敢昭告於黃帝軒轅氏:

朕生後世,為民於草野之間;當有元失馭,天下紛紜,乃乘群雄大亂之秋,集眾用武。荷皇天后土眷,遂平暴亂,以有天下,主宰庶民,今已四年矣。君生上古,繼天立極,作民主;神功聖德,垂法至今。朕興百神之祀,考君陵墓於此,然相去年歲極遠;觀經典所載,雖切慕於心,奈稟生之愚,時有古今,民俗亦異,仰惟聖神,萬世所法,特遣官奠祀修陵。聖靈不昧,其鑑納焉!

尚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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