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人結婚前都有哪些禮節?《禮》:其實也很繁瑣

周朝婚禮程序繁雜隆重,在男方正式迎娶新娘之前,男女雙方都要做一系列的準備工作。

據周代禮制的規定,男女大婚之前要經過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五項禮儀程序,即《儀禮·士昏禮》中所記載“六禮”中的前“五禮”。

周朝人結婚前都有哪些禮節?《禮》:其實也很繁瑣

(1)納采

納采是“六禮”的第一個程序。《儀禮·士昏禮》開篇即曰:“昏禮下達,納彩用雁”,是指男方請媒氏向女方通傳信息,表達希望選擇女方女子為婚配對象的意願。

“下達”是納采的前奏,只有男方家請婚得到准許後,才有納采之禮。“採”,是採擇之意,後世稱為“說媒”或“提親”。即男方派媒人到女方家提親,女家同意之後,再讓使者送上大雁作為見面禮。納采用雁作禮物,不僅納采,在“六禮”中,除了納徵用幣以外,其餘“五禮”都要用雁作為禮物,可見雁在婚禮中的重要性。

對於婚禮用雁,古代許多典籍都有記載,雁主要是象徵順乎陰陽,妻子順從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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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問名

納采之禮完成之後,接著就是問名之禮。

問名就是男家派遣使者詢問該女子的生年月日及名氏。問名的目的有兩個:第一,問女子的生年月日,與男方的生辰進行佔,測吉凶,看看這樁婚事是否順乎天意。第二,除了問女子的生年月日外,還要問清女方的姓氏和名。因為周代實行“同姓不婚”制度,為了遵循同姓不婚制度,首先必須要弄清女子的姓氏,看她是否在通婚範圍之列。所以就有了“某即受命,將加諸ト,敢問女為誰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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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周代的稱謂慣例,女子稱姓,男子稱氏。所以,有人認為,問姓氏也包括問女子母親的姓氏。

周代社會宗法制度已經確立,等級、名分嚴格,問及女子母親的姓氏,就可以辨清女子是嫡出還是庶出,這在周代宗法社會中是顯得尤為重要的。對於問名中所問的“名”是指女子的字,還是女子的三月之名,不同人有不同看法。

《禮記·內則》雲:“十有五年而”,注曰:“謂應年許嫁者。女子許嫁,笄而字之。”字是女子在行禮時取的,表示女子已是成人。“成年婦女因為要服從夫權,並作為夫家的成員,故其‘字應在許嫁而舉行笄禮’時題取。”而“三月之名”則是女子在出生三個月時,取的名字。禮服傳曰:“子生三月,則父名之於祖廟,但是,名者,幼小卑賤之稱也”。所以,在行問名之禮這種正式的場合問三月之名,似乎不夠嚴肅、欠妥當。所以,小編認為問名所問女子的“名”應當是問女子的字。

總之,問名之禮既遵循了當時的“同姓不婚”原則,又符合婚姻“合二姓之好”的目的。

(3)納吉

《儀禮·士昏禮》載:“納吉用雁,如納采禮”。

納吉就是男方得知女子的生辰八字後,與男方生辰八字相合,在宗廟ト告禱祝,預測婚姻兇吉。若獲得吉兆,那麼婚事基本上就可以定下來。如果結果是凶兆,則婚事就會作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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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人信奉神靈,相信姻緣是上天註定的,在婚姻締結過程中人們一直相信並期待上蒼的安排,除了祭高神之外,另外一種更為直接的表現便是在婚前佔ト,即納吉禮。

在周代,佔ト是人們預測及決定大事的一種重要手段。由於婚姻是“上事宗廟,下以繼嗣”的大事,所以在聯姻之前都要進行佔,根據預測結果的兇吉來決定婚姻是否成立。

以佔來預測兇吉、決定婚姻體現了當時人們對婚姻重視和謹慎的態度,以佔ト來定婚姻不僅能滿足預測婚姻吉凶的要求,又能體現神靈的旨意,這就在無形中為婚姻加上一層上天命定的色彩,藉助於祖先神靈又使婚姻帶上神聖莊嚴的一面,從而達到加強婚姻牢固性的目的。

(4)納徵

納徵,又稱納幣,後世又稱“下聘禮”,是議定婚事以後男方將聘禮送往女家。

在周代,只有通過納徵而娶來的女子稱為妻,沒有通過納聘即娶來的女子便算妾,所謂“聘則為妻,奔則為妾”。所以,納徵是婚姻成立的關鍵環節,只有經過這項禮儀,婚事算正式訂定,雙方一般不能反悔。

納徵禮是六禮之中唯一不用雁作信物的禮儀,《儀禮·士昏禮》載:“納徵,玄纁束帛、儷皮”。玄纁,指黑色和淺絳色,納徵時借用“玄纁”二色,是用以體現陰陽完備之意。婚禮用玄纁二色,是效法天地陰陽合一,陰陽思想完備的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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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周代婚禮納徵以束帛和儷皮為主,《通典》載:

“上古人食禽獸之肉,而衣其皮毛周氏尚文去質,玄衣纁裳,猶用皮為,所以制婚禮納徵,用玄纁儷皮,充當時之所服…這是與當時仍以農耕和狩獵為主的生產方式分不開的。”

以皮帛為聘禮,也與當時以皮帛為主要的通貨手段有關,當時社會生產以農耕和狩獵為主,皮帛是常用品,當時的社會買賣關係仍以物物交換為主,皮帛在其中就充當了一般等價物的角色,以皮帛為聘禮,受聘之家不僅可以自己用,而且還可以用來交換其他物品,方便利用。

(5)請期

請期是納徵之後,男家選定好結婚的良辰吉日,派使者到女家,徵得女家同意的儀式。《儀禮·士昏禮》載:“請期,用雁。主人辭。賓許,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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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婚期是由男方事先經過佔ト之後並定好的,然後再告知女家。但是為了表示謙遜有禮,男家要做出不敢擅自做決定、向女家商洽的姿態,派使者親自到女家“請期”,以此表達對女方的尊重。正如《儀禮·士昏禮》賈疏所云:“今以男家執謙,故遣使者請女家。若雲期由女氏,故云請期。”

結語:

男女大婚之前要經過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五項禮儀程序。可見古人結婚也是很繁瑣的,甚至不比今天的要減省多少。不過這些程序中都包含有寓意,這在古今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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