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將被全面禁食?我國“可食用動物名錄”即將更新!

狗將被全面禁食?我國“可食用動物名錄”即將更新!

4月8日,農業農村部在其官網公佈了《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列入《目錄》的動物,按照家畜家禽進行管理,可以用於食用等商業利用。


而作為我國傳統六畜(《現代漢語詞典》:六畜“指豬、牛、羊、馬、雞、狗。”)之一的狗,並不在其列。


於是,“狗將被全面禁食”的消息就流傳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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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名共和國農業農村部制定頒佈的《國家畜禽遺傳資源目錄》(即家禽家畜目錄),在坊間有

“我國可食用動物名錄”的稱呼。


2020年2月24日下午,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


《決定》第三條規定,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於家畜家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畜牧法》的規定。並要求國務院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制定並公佈畜禽遺傳資源目錄。


北京林業大學野生動物研究所所長時坤,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說,這表明,“人工養殖的動物只要列入家禽家畜目錄,就可以按其規定的方向進行利用。列明為食用的,就允許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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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發佈後,他們在兩次全國性畜禽遺傳資源調查和摸清遺傳資源家底基礎上,不斷修改完善,形成《目錄》。《目錄》包括家養的傳統畜禽和特種畜禽共31個種,基本實現了家養畜禽應列盡列:

(一)傳統畜禽18種。豬、普通牛、瘤牛、水牛、犛牛、大額牛、綿羊、山羊、馬、驢、駱駝、兔、雞、鴨、鵝、火雞、鴿、鵪鶉等。


(二)特種畜禽13種。梅花鹿、馬鹿、馴鹿、羊駝、珍珠雞、雉雞、鷓鴣、綠頭鴨、鴕鳥、水貂(非食用)、銀狐(非食用)、藍狐(非食用)、貉(非食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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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農村部對此說明,隨著人類文明進步和公眾對動物保護的關注及偏愛,狗已從傳統家畜“特化”為伴侶動物,國際上普遍不作為畜禽,我國不宜列入畜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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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一出,引起了全國熱議,也引起了媒體的各種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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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等媒體認為,狗作為伴侶動物,不列入畜禽管理,即等於將在全國範圍內禁食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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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澎湃新聞消息則稱,農業農村部種業管理司畜禽種業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目錄》針對的是農業方面家畜家禽的管理,狗擬不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是不作為農業畜牧管理,與能不能食用或養殖並無關聯。


但澎湃新聞另一條消息《農業農村部擬將狗列為伴侶動物,專家:吃狗肉處於灰色地帶》中,也有專家表示,“狗,其實一直都不在我國畜禽遺傳資源目錄之中。”而不在目錄中,就意味著屠宰動物檢驗檢疫中就不會有狗這一項,沒有檢驗檢疫證明就意味著狗肉的運輸、銷售都不合法。這是一種變相規避大家吃狗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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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禁食貓狗已有地方立法實踐。


3月31日,深圳市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表決通過的《深圳經濟特區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條例》,

就在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基礎上,還明確禁止食用貓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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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解釋,貓狗作為寵物,與人類建立起比其他動物更為親近的關係,禁止食用貓狗等寵物是許多發達國家和香港、臺灣等地區的通行做法,也是現代人類文明的要求和體現。


據悉,這一條例將於今年5月份在深圳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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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禁食狗是否可行呢?


記者隨機在深圳街頭採訪了6位市民,其中有3位表示可以,狗是人類的朋友,應當禁止食用。


但也有3位表示,由於各地習俗不同,而且在我國廣大農村確實存在吃狗肉的現象,全國一刀切並不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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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曾發表時評《“禁”得越精準,越能見實效》,文中稱堅決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不僅理所當然,也是當務之急,拖不起。但是“禁野”是個精細活,也急不得,必須“禁”得更精準。


其評論說,一方面,從科學角度看,“禁野”應區別對待野生動物與人工養殖野生動物,搞“一刀切”反而可能削弱整治效果。對一些社會接受度高的人工養殖動物一禁了之,也恐將加劇非法捕獵和交易的可能;


另一方面,“禁野”牽一髮而動全身,要平衡好社會綜合效益,避免“過猶不及”。比如,那些“人工養殖利用時間長、技術成熟,人民群眾已廣泛接受,所形成的產值、從業人員具有一定規模,有些在脫貧攻堅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的野生動物,和眾多養殖戶的利益密切相關,進而還會影響到相關產業的社會經濟效益。


因此,精準“禁野”要精準出擊。一方面,該緊要緊,監管部門要嚴格依法執法,對違法行為“零容忍”,採取最嚴厲的打擊手段,樹立起法律的威嚴;另一方面,該松則松,避免“禁野”盲目擴大化。最嚴“禁野令”,“禁”得越精準,越能見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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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對我國的這份“可食用動物名錄”有什麼意見?到底哪些動物可以吃?狗應不應該列入家禽家畜目錄?

農業農村部現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2.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館南里11號農業農村部種業管理司畜禽種業處(郵編:100125)。


3.電話:010-59191471。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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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鱉、烏龜、牛蛙能不能吃,是許多人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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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農業農村部已經印發通知,明確中華鱉(甲魚種類)、烏龜等列入《國家重點保護經濟水生動植物資源名錄》物種和農業農村部公告的水產新品種兩棲爬行類動物,按照水生物種管理。


農業農村部主管的中國水產雜誌官方微信號,3月10日發表消息稱,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農漁發〔2020〕3號》文規定,中華鱉、中華草龜、牛蛙、美國青蛙、鱷龜、清溪烏鱉、中華鱉“浙新花鱉”和中華鱉“永章黃金鱉”按照水生動物管理,不在《決定》禁食範圍內,在《漁業法》等法律法規調整下,可以正常飼養、交易、運輸、食用。


消息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農村部網站;人民網;澎湃新聞;中國人大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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